江苏灌云“行政复议+调解”力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时间:2024-11-19 来源:司法部 作者:佚名

  

  近年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探索推行“行政复议+调解”模式,努力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初发阶段”,进一步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发生率。

  受理前预审预调。灌云县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前做好审查工作,认真听取申请人复议请求,初步审查申请材料,找准问题症结。针对可以案前调解的申请,积极与被申请人沟通,争取案前解决问题。今年以来,共有11件行政复议案件案前调解成功,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标。

  审理中全程联调。江苏某建设公司因不服某行政执法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灌云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县司法局召开现场调解会,引导双方依法依规协商解决。经过多次协调,最终,该公司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这起行政争议得以圆满化解。今年以来,灌云县共化解行政复议案件49件,其中重大行业性专业性纠纷5件。

  审理后跟踪协调。灌云县进一步畅通申请人案后咨询反馈渠道,耐心做好案后答疑解惑工作。同时,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回访制度,及时监督和跟踪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情况,进一步提高行政争议调解效能。针对群体性、普遍性问题,向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制发风险提示函、协调化解工作函,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今年以来,共制发风险提示函8份、协调化解工作函31份。(潘恒州 霍亚利)


原文链接:http://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xzzf/fzgzfygz/202411/t20241118_509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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