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法促调,“枫”红万家——睢县人民法院河堤人民法庭党建品牌

时间:2024-11-19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2024年以来,睢县人民法院河堤人民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工作抓手,继承和弘扬新时代枫桥精神,将党建与业务充分结合,不断探索新思路新方法,构建“党建+调解”文化品牌,扎实做好指导调解法定职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枫”华正茂,丹心耿耿跟党走

  强化政治学习、党建引领,激励青年党员干警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着力提升河堤法庭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创新力,以党建推动法庭规范化发展。

  一是集中学习理论,抓实“三会一课”。将“党支部堡垒作用”与“枫桥经验”实践深度融合,依托主题党日活动、党支部书记讲党课、第一议题落实等活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筑牢初心使命,深化干警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做好法庭工作筑牢思想跟进。

  二是加强党史教育,传承红色精神。充分利用遍布中原大地的红色资源,到教育基地追溯红色历史,缅怀革命先烈,学习政法英模,重温入党誓词,接受心灵洗礼。坚决做到学党史、感党恩、跟党走,在法庭工作中继承发扬红色精神,丹心不改,始终如一。

  三是营造文化氛围,构建党建品牌。大力建设普法微广场、枫桥长廊、廉洁长廊、“枫”红万家党建活动室等,构建“党建+调解”文化品牌,营造党建服务基层治理的文化氛围,凝聚党员干警向心力,辐射党建品牌影响力。

  二、“枫”染长堤,砥节奉公抒寸意

  发挥党员干警示范引领作用,砥砺前行,廉洁奉公,不断扩大河堤法庭党建品牌影响力,将党建引领贯穿指导调解工作始终,让党建之花开遍河堤两岸。

  一是努力做调解的“先锋党员”。在各乡镇设立党员解纷岗,突出党员干警、党员网格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多下乡、勤入户、常接待,风雨不辍,以身作则,激励广大党员干警在工作中勇挑重担、攻坚克难。

  二是持续做党建的“学习党员”。发挥河堤法庭党支部党建品牌“领头雁”作用,辐射辖区乡镇基层党组织,党员干警与党员网格员加强交流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探索“党建+调解”工作模式,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和创新工作方法。

  三是严格做日常的“廉洁党员”。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等警示教育学习活动,观看廉政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深入进行自我剖析,撰写心得体会,教育党员干警提升廉洁意识,警钟长鸣。

  三、“枫”红万家,一枝一叶总关情

  厚植为民情怀,加深党群情谊,在调解工作中,做到服务不缺位、不滞后、不间断,把“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作为调解工作评价标准。

  一是让服务更个性化。在指导调解工作中,建立“调前研判-制订方案-现场调解-督促履行-调后回访”一体化流程,为网格员和群众提供全程服务。针对每个案件,做到一案一研判,一案一归档,让调解方案更科学、更细致,提高调解成功率和履行率。

  二是让服务更专业化。针对不同类型的民商事纠纷,党员干警入驻乡镇矛调中心、社区民调组织,为其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解决群众家门口的烦心事。送法进企业活动常态化开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三是让服务更前端化。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提升“网格化+”模式效能,及时排查隐患,尽早尽小化解。加强府院联动,针对发现的苗头性、共性问题,利用司法建议预防类型化纠纷大面积、长期化发展,让更多纠纷化于未发,止于未诉。

  四是让服务更普及化。发挥党员干警的志愿服务精神,综合利用村室、文化广场、巡回审判、集中普法、入户普法等场地和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宣讲活动,让“‌法律六进”服务范围更广,受惠人群更多。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9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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