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四部门构建反洗钱合作机制

时间:2021-03-01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倪建军)近日,陕西省检察院联合省高级法院、省公安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共同建立《陕西省洗钱犯罪联动打控合作机制》,旨在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进一步加强全省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机制建设,推动公安、检察、法院、人民银行在洗钱犯罪的线索移送、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工作中的相互配合和协作。

  据了解,该《合作机制》共4章15条,统一了各单位开展反洗钱工作的指导思想,确立了开展反洗钱工作的基本原则,明确了各单位在打击洗钱违法犯罪中的工作职责,建立了各单位合作开展反洗钱工作的联合研判、线索备案、督导检查、宣传培训、联合调研工作机制,确保在省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框架指导下,充分发挥各单位资源优势,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优化打击洗钱违法犯罪协作职能,彰显洗钱犯罪联动打控合作机制的成效。

  2020年以来,陕西省检察院不断强化反洗钱工作机制建设。2020年5月18日制定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建立完善反洗钱工作机制。同时,该院主动加强与人民银行工作协作机制建设,达成了开展反洗钱工作合作协议,与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举行了3次工作协商会议,接收人民银行移送的洗钱犯罪案件线索5件,联合督导洗钱犯罪案件2件。下一步,陕西省检察院将继续推进与省监察委、公安厅、西安海关建立洗钱犯罪线索移送机制,切实解决洗钱犯罪线索发现、移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01/t20210120_50706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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