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检邮协作共筑寄递安全防火墙
时间:2021-03-01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记者李维 通讯员王丽坤)日前,青海省检察院与省邮政管理局会签《关于建立邮政管理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切实维护邮政通信和寄递用户身份信息安全,保障邮政业寄递物流渠道安全畅通。
《意见》强调,妥善办理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非法扣留他人邮件、快件,任意毁损邮政设施,以及利用邮件、快件危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依法办理寄递企业使用有毒物质、发泡聚苯乙烯等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有危害的物质作为邮件、快件填充材料的案件。
《意见》指出,重点针对快递营业场所、从业人员、运输车辆、寄递验视、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存在的可能侵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加强与邮政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反馈、信息资源互通共享等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检邮协作配合信息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配合邮政管理部门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助推建立高效、灵敏、协同的邮政寄递执法机制。重点针对寄递渠道存在的非法运输野生动植物、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寄递企业和寄递从业人员的教育引导和释法说理,督促寄递企业完善相关制度。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102/t20210221_5094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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