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院:“一体化程序”办理一起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03-01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近日,河北省廊坊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检察官再次来到群众举报的两处大坑查看,发现昔日大坑被填平了,困扰群众多年的垃圾已被清理一空。

  4月7日,该院第七检察部收到大厂回族自治县某村村民举报信,称该村附近有两处大坑,堆积着许多垃圾,严重影响村民生活。办案检察官赶赴现场进行核查,发现两处占地约26亩、深约8米的大坑,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村民建房取土形成,由于地处大厂县和三河市交界处,多年以来,常有外地车辆趁夜间向此处倾倒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检察官在现场看到,坑内砖头瓦块、枯枝烂木,堆积如山;剩饭剩菜、家禽腐尸,臭气熏天。

  4月24日,该院依法立案并启动公益诉讼一体化办案程序,抽调大厂县、三河市检察院检察官组成专案组,联合调查取证,共同研判案情。办案组先后调取了被污染地域土地情况的相关文件材料,发现当地尽管采取了一定的应急治理措施,但未做防渗就地掩埋的做法并不能根治固体废物污染问题。随即,邀请专家对垃圾坑土壤现状进行评估,并就科学施策恢复土地等专业问题展开咨询。在充分了解情况后,该院分管副检察长牵头召开座谈会,邀请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及乡镇政府,共同研究对策,合力推动问题解决。

  今年5月,为进一步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职责,该院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对被倾倒垃圾的地域进行治理,协同相关部门对涉案区域进行监测,防止土壤、水污染;同时加强监管,堵塞漏洞,防止倾倒垃圾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再次发生。”相关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采取措施,聘请专业技术团队对坑内垃圾进行清理。截至8月底,第三方清理公司对两处大坑内垃圾全部分拣完毕,共分拣出2.4万方生活垃圾、6.1万方建筑垃圾,分别转运到生活垃圾填埋场、建筑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

   “检察建议来得十分及时,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以此为戒,同时对全县范围内违法倾倒固体废物情况进行彻底整治,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大厂回族自治县副县长杨华勇说。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009/t20200928_29766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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