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检察院召开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时间:2021-03-01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增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办案质量,维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8月17日,邢台市检察院举行了刘某、张某某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邢伟主持。市检察院申诉案件承办人及原一审公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参加听证会,邢台市县两级检察院部分干警和社会群众进行了旁听。为推进矛盾纠纷的实质化解,本次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市人大代表、高校法学专家共五人作为听证员听取评议。

  听证过程中,各方围绕原案刘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发表意见。申诉案件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申诉人陈述了申诉请求、理由和依据;原一审公诉案件承办检察官就一审指控的犯罪事实出示了相关证据,并就案件事实、在案证据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分析说明。

  在听取各方陈述后,听证员向申诉人、原案承办人进行了提问,充分了解案件情况、细节,最后经过五位听证员充分评议,形成听证评议意见。

  听证员们就本场听证进行了点评。邢台学院法政学院副教授卫守宇表示:“公开听证形式非常好,体现了对法律的敬畏,增强了案件的公开透明度。检察机关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进行释法说理,有利于当事人更充分的表达诉求,有利于提升检察公信力。”

  最后,主持人在进行听证会总结时表示,申诉人充分表达了申诉主张,承办人阐明了案件事实、展示了案件证据,各位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各自发表了意见,进行了充分的评议并形成了听证评议意见,各位专家也在现场进行了答疑解惑。邢台检察机关将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规定》的规定,根据已经査明的案件事实和证据,结合今天的听证评议意见和专家意见,依法对该案作出客观公正的处理。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008/t20200818_29105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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