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北戴河新区院:“双公开 双宣告”让检察监督更富温情更具实效

时间:2021-03-01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5月15日,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检察院以公开宣告的方式,向被不起诉人河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经理赵某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同时向该公司公开宣告检察建议。此次宣告,由秦皇岛市司法局随机抽选了丁思宇、曾宪友、杨利军等3名人民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

  

  宣告仪式上,承办检察官向被不起诉人赵某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并对其进行训诫,告诫其吸取教训、遵纪守法,为公司作出更大贡献。之后,承办检察官向该公司公开宣告《检察建议书》,针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公司内部管理问题,提出了加强法治教育、提高员工守法意识,完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强化岗位风险防控,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强化监管责任等三条检察建议。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会英就参与社会治理、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为企业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发表意见,并对被不起诉人赵某及企业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一是以“双公开、双宣告”参与社会治理,使检察监督更有温度。对不起诉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公开送达,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一种有效方式,是实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有效途径,使检察监督更有温度。二是接受人民监督,实现“以公开促公正”的社会效果。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权运行,使得检察机关规范高效运转更有底气,对于检察机关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如何更好地服务大局意义重大。三是亲商、爱商、优商,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依法依规依程序对被不起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能够教育被不起诉人汲取教训,遵纪守法,同时对企业管理起到更好的促进作用,实现发案一件教育一片的目的,达到双赢、共赢、多赢的效果。

  被建议单位负责人对检察机关宽严相济、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做法表示感谢,承诺将认真落实检察建议,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并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

  3名人民监督员对北戴河新区检察院以“双公开、双宣告”形式教育挽救被不起诉人,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的举措给予充分肯定。

  此次不起诉暨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是北戴河新区检察院贯彻和落实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指示要求,立足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助于提升司法公信力,同时对促进民营企业规范管理、合法经营,助力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yw/202005/t20200518_28348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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