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新华区院:600多岁的北大寺更安全了
“新华区应急管理局对清真北大寺存在的消防设施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整改,目前整改已结束。鉴于其已依法履职,根据行政诉讼法规定,决定终结审查。”近日,河北省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对一起怠于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案作出终结审查决定。
2020年9月,沧州市新华区检察院在开展文物古迹保护公益诉讼检察监督活动中发现,辖区内清真北大寺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清真北大寺始建于明永乐初年,距今已有600余年历史,是中国四大清真寺之一,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寺内主体建筑为木质结构,耐火等级较低,加上电源电线裸露老化、消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发生火灾的隐患很大。
该院进行调查取证后报经河北省检察院批准,决定对相关部门开展公益诉讼立案调查。经查,因职能交叉导致有些部门互相推诿,造成清真北大寺管理上的“真空”。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旦损毁或遭到破坏,其蕴含的历史文化价值难以弥补。”检察官认为,清真北大寺虽配置了相应的灭火器具,但部分消防器材无法正常使用,应急管理部门应堵塞文物保护的监督漏洞,强化文物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10月21日,该院组织召开了清真北大寺保护工作圆桌会议,区应急管理局、文旅局、民宗局和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单位应邀参会。办案检察官介绍了清真北大寺保护工作所存在的问题,该院副检察长李树庆向区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公开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消防救援大队及时更换安全消防器材,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应急管理局对电线老化等现象及时整改;民宗局、文旅局对清真北大寺进行常态化安全监管,对寺庙存放的香、烛及金箔等物品严禁混存,避免自燃引起火灾。
会后,各相关单位对存在的电力线路老化、部分电线未穿管、灭火器失效等安全隐患迅速整改到位,并在规定期限内向检察机关书面回复整改落实情况。
“现在殿内的线路已经改造,灭火设备也进行了更换。要不是你们出面,这问题还不知道多长时间才能解决呢!”近日,清真北大寺管理处工作人员向回访的检察官真诚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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