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阜城县院项目化管理推动责任落实
3月30日下午,河北省阜城县检察院46名干警的名字赫然出现在该院一楼大厅LED屏上,而这些名字则来自于该院“2020年第一季度项目化管理公示表”。当天正好是第一季度项目执行情况的公示时间,大厅超乎寻常的热闹。
“大家安静一下,第一季度的公示表大家都看到了,这是我们督察组每季度末对所有人项目完成情况的汇总,如果有疑问,可以看看咱们院的《项目化管理手册》,里面详细记录了项目的指标要求和评分标准。”项目化管理工作督察组组长杜晓明提示道。
“项目内容:开展公益诉讼专项活动;项目指标要求:全年4个以上;第一季度项目进度:已开展专项活动两个,项目进度如期进行。”检察官周云生看着LED屏里自己第一季度的项目执行情况,舒了口气。
“唉!我第一季度的项目进度还没有完成,按照全年来看,已经落后,下个月我一定要赶上进度,不拖后腿。”检察官助理高超暗暗地下定决心。
大家都在看着公示表,反应却不尽相同。有的项目执行人高兴过后重回平静,与项目责任人和督导人互相交流,总结经验;有的项目责任人愁眉紧锁,对比其他如期完成进度的项目,复盘整个项目始终,反思对项目执行人的帮助和指导是否到位,责任是否夯实;有的项目督导人看着眼前几个项目进度,若有所思:“为实现几个项目齐头并进,均衡发展,我要和责任人、执行人一起商量下一步如何做,争取所有项目进度如期甚至提前完成,确保部门年末时再夺第一。”
据悉,阜城县检察院项目化管理模式的建立和运行,不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而是根植于制度构建和管理实践的土壤,最终才能水到渠成、枝繁叶茂。
“把全年检察工作条目化,细化成项目、指标、数字,同时设定和明确责任部门、项目责任人、项目执行人和督导责任人在项目执行中的具体职责规范,最终实现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可量化、可应用,这是我们推进检察工作规范化的题中之义。”阜城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占营表示。
“借鉴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理念,围绕组织规范化管理的长期战略目标和年度争先创优目标,立足最高检和省市检察院部署的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将今年总体检察工作划分为三大模块(‘四大检察’工作模块、综合保障工作模块、其他动态重点工作模块),再将三大模块细化为若干项目,最终形成‘4+1+X’项目化管理模式。”该院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洪涛介绍。
“这是一个新办法,我们有时长期埋头办理刑事案件,难以实现自身业务和全院目标的彻底融合,而现在我们能将自己的想法和能力通过项目化管理真正融入全院发展中,盯紧自己的工作项目落实责任,这会激发我们更大的干劲。”该院检察一部检察官曹楠楠在交流时说。
据了解,自2017年起,阜城县检察院因地制宜进行制度考量,梳理、整合、完善各项制度,如《规范化管理量化考核标准实施细则》《规范化管理全员守则80条》《项目化管理表》等,这些都为项目化管理工作的建立和推进做好了制度设计,强化了制度保障,最终使得“项目化管理”这一管理模式落实落地。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dw/202004/t20200424_28206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