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检察:检察长一线办案化解校园纠纷

时间:2021-03-01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这起案件如果没有你们的帮助和协调,就不会有现在这样一个和解的结果,矛盾也不会这么快化解掉。特别要感谢曹敏检察长百忙之中,不厌其烦地为我做心理疏导,帮我理性分析问题,为我孩子的事情多次奔走,最终的结果,对于家校双方而言,应该都是比较满意的。”日前,市民赵女士将一面“尽职尽责关爱百姓,无微不至体察民情”的锦旗送至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检察院,对检察长深入一线办案,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一场游戏引发校园意外伤害

  赵女士是一起校园意外伤害案件受害人裴某某的母亲。2018年12月14日下午3时许,裴某某在其就读的铜陵市某小学课间休息期间,与另外六名同学在走廊玩一种叫做“挠痒”的游戏。挠痒的对象为同学刘某某。玩耍的过程中,裴某某不慎被刘某某脚上的金属鞋绊将脸部划伤。后经送医检查,裴某某右侧颊部、眼眶下有一个长达7cm的创面,深达肌层。

  事件发生后,裴某某家长与涉事的六名学生家长,以及所在学校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无法达成共识。2019年6月3日,赵女士作为裴某某的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铜官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裴某某的各项损失合计为101375元,并判决校方承担70%的主要责任,裴某某以及刘某某等其他六名同学承担次要责任,均摊剩余30%的损失。校方因不服一审判决,遂向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中,对校方的部分上诉请求予以支持,判决该小学最终承担50%的赔偿责任,即支付赔偿款50687.50元,而校方减少的20%赔偿责任金额则由裴某某监护人自行承担,其他学生的赔偿金额维持不变。裴某某不服二审判决,向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再审申请。

  检察长一线办案聚焦矛盾解“心结”

  作为事件中的受害者,二审法院改判其承担起更多比例的责任,但并未阐述责任如此分担的具体理由和法律依据,对此裴某某的家长从心理上是无法接受的。因不服法院裁定,他们便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而让他们深感意外的是,该案竟由铜陵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敏作为承办检察官亲自办理。曹敏在审查该案的过程中,发现本案的当事人均为8至9岁左右的未成年人,且系同班同学,平时关系较好,因此次事件,涉事的几位同学之间、各家长之间、家长与学校之间均产生不同程度的矛盾和隔阂,已经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成长环境,也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其创造更加和谐美好的学习环境,曹敏决定通过调解来化解各方当事人的矛盾。

  “赔偿比例”是此案中矛盾的“症结”所在,曹敏与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沟通交流,通过座谈讨论,认真听取了二审、再审法官意见。通过多次接待,她耐心细致地与裴某某监护人及其他当事人分别谈话,了解事件发生的经过,听取各方意见和诉求,并抓住争议焦点,多次为裴某某监护人分析案情,开展心理疏导,同时将释法说理贯穿始终,客观理性分析利弊,让其彻底打开了心结,促进各方当事人平和心态,互谅互让,为后期和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为凸显监督职能,避免机械办案,检察机关还组织了一场公开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后,曹敏从法、理、情出发,认真分析案情,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争取达成和解,切实降低此起纠纷给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影响。各方当事人在会上敞开心扉,面对面交流了各自的想法,最终达成和解。裴某某的监护人更是当场表示接受法院判决结果。

  多方参与综合施策促和谐

  为进一步帮助涉案学生、家庭尽快恢复正常的学习生活,推进该起校园纷争圆满解决。检察机关又积极联系团市委等相关部门,并在团市委的协调下,由铜陵市律师协会提供未成年人帮扶资金用于帮助受伤学生裴某某。

  校园安全事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曹敏亲自走访该小学,与校长、分管副校长和班主任开展座谈会,要求校方进一步关注受伤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并以此次受伤事件为警示,加强校园安全教育,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

  “检察长走进基层一线办理案件,在法理上保障了案件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从情理出发,最大限度的化解了家长之间的矛盾,融洽和谐了同学关系,更保障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校方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学校方面将积极会同各相关部门,汇聚社会各方力量,不断加强普法教育,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010/t20201028_300066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