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检法两院通过网络开庭审理一起刑事案件

时间:2021-03-01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2月25日上午, 安徽省庐江县检察院与县法院配合进行了一场特殊形式的庭审。

   法庭现场,法官、公诉人、辩护人、书记员悉数到场,并做好了各项防护措施。被告人钟某此时并未在庭审现场,而是在看守所通过云间庭审系统“出庭”受审。

   网络屏幕上,显现着法庭现场与看守所连线的实景。整个庭审过程,屏幕画面清晰,现场声音流畅。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有条不紊,规范有序。

   庭审中,公诉人认为,被告人钟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手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建议判处被告人钟某七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被告人钟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庐江县检察院积极与公安、法院配合、沟通,灵活运用高科技手段,依法依规办案,确保了检察工作与疫情防控“两不误”。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xsjc/202002/t20200227_278000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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