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法院黄文娣法官被最高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称号

时间:2021-03-02 来源:江苏长安网 作者:佚名

  扎根乡土十余载,她用柔弱的肩膀托起法律的尊严,用真情悉心化解当事人的纠纷;她是群众交口称赞的“好法官”,亲人眼中的 “好家长”,同事心中的“好榜样”;她先后荣立三等功2次,被市中院授予“十佳法官”,被省法院授予“江苏优秀法官”,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

  她,就是刚刚获评“全国优秀法官”的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横山桥人民法庭庭长黄文娣。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表彰全国优秀法院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的决定》(法[2020]341号),黄文娣同志被最高院授予“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全省法院仅五名法官获此殊荣。

  

  

  

  

  

  “法官是个有灵魂有厚度的职业,择一事、终一生,只有不断提高司法综合能力,才能更好维护百姓的利益”。黄文娣是这样说的,更是这样做的。通过会计专业招考进入法院工作后,怀揣对法律事业的崇敬与热爱,黄文娣于2004年高分通过司法考试,2009年取得法律硕士学位。到法庭工作后,她白天忙于办案,晚上坚持抽空研习业务书籍,强化能力提升,逐渐成长为办案骨干,实现了从会计到人民法官的“华丽转身”。

  黄文娣生于农村,长于农村,工作于农村。扎根法庭工作以来,她更是坚持“怀群众感情、为人民司法”的职业理念,坚持法明、理透、情深的工作方法,用法理明辨曲直,用真情点亮人心,取得案结、事了、人和的效果,让百姓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真切地感受到公平和正义。

  

  

  

  横山桥法庭辖区位于常州东部城乡接合部,人口密度大、人员结构复杂,到法庭打官司的当事人受教育程度、职业背景、利益诉求不同,诉讼能力也差距悬殊。为此,黄文娣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她仔细分析不同案件的不同特点,科学安排工作、不断提高审判效率。

  面对老百姓证据意识不强的特点,她将正确引导当事人举证与法院查证相结合,从不简单“坐堂问案”,而是要到案件发生地收集材料,最大限度查清案件事实,化解矛盾。针对商事疑难案件,黄文娣选择理为重、情为辅的审判路径,重视司法裁判对秩序的稳定塑造。针对法庭受理婚姻家事纠纷高发态势,她铭记“法律之内,应为天理人情”,选择典型案件推行巡回审判,情理并举,努力让缺损的家庭人伦不至于完全断裂。

  

  

  

  自2008年以来,黄文娣共承办2000多件案件,有7000多个当事人来到她身边,没有信访、没有投诉,庭史陈列室内当事人送来的一封封感谢信和一面面锦旗都是对她工作的最好褒奖。

  随着办理的案件不断增多,黄文娣感到,很多纠纷之所以难解决,是由于当事人双方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犹如夜空中的星星,对于普通老百姓高不可攀。为了让群众更好地知法、守法、用法,她针对日常案件积极撰写信息,深入浅出,宣传法律知识。

  

  

  

  近年来,每年她都有20余起案件信息被报纸刊登。2013年,她被常州中院选为“常州法治大讲堂”主讲人。2014年,她入选武进区妇女维权讲师团成员。2018年,她以出色的工作表现,多年坚持妇女权益普法宣讲,作为政法界代表参加江苏省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将巾帼法官建功新时代的声音带到了会场,彰显了基层法院保障妇女权益的温度与力度。

  

  

  

  这就是黄文娣,载誉归来,她初心不改,依然是那个脚踏实地、仰望星空的乡村法官,以亲身经历书写着一名人民法官的坚守与理想。

  


原文链接:http://www.jszf.org/ymfc/202101/t20210113_5465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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