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中院:积极应对新冠疫情保障“六稳”“六保”有速度
“不用俺跑一次腿,您就把事情调解好了,太感谢了!钱刚才已经打到他们律师的账户上了。”2020年11月10日下午,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的被告人王某某给亳州中院金牌调解员苏维丽打来致谢电话。至此,一起跨国商标侵权纠纷案经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调解,成功划上了句号。
亳州中院金牌调解员苏维丽正在和原告美国利惠公司的律师线上沟通
王某某系亳州市谯城区人,开了一家经营服饰类商品的网店。2020年10月份,美国利惠公司起诉王某某,认为其销售的服装,侵犯了自己拥有的李维斯商标,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经过调解员“云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
亳州中院“云上法庭”隔空审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新冠疫情发生后,亳州法院选派300余名法院干警投身防疫一线,并全面推行诉讼“云模式”,迅速上线“云法庭”、微法院、在线调解平台,提供立案、交费、开庭、送达等全方位在线服务,用科技隔绝风险、推动办案。疫情发生以来,网上立案4353件、网上开庭107次、电子送达1.7万次、12368热线答询1.4万次,实现了执法办案不停歇,公平正义不止步。
涡阳法院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对代某利等18人涉黑案一审宣判
亳州中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积极落实国家纾困惠企政策,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妥善化解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等纠纷1381件,促成当事人调解和解4.82亿元,为企业恢复生产、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各基层法院“各显神通”,积极创新助力“六稳”“六保”工作方式。其中,谯城区法院主动搭建“六稳六保执行和解监管平台”,促进涉企执行案件和解结案,促成和解金额7728.76万元。
亳州法院还组建“服务企业志愿队”,编写企业应对新冠疫情法律风险告知书,深入园区走访调研,帮助企业化解法律风险50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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