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工作报告里的“六安经验”
安徽长安网讯 1月30日上午,省高院院长董开军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作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中特别提到六安法院创新开展“律师参与执行工作”试点。
根据省高院《关于“江淮风暴”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六安法院扎实开展律师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试点,凝聚执行工作合力,不断建立完善执行长效机制。
一是迅速成立了课题调研领导组。3月初,六安中院成立了由中院分管副院长为组长,执行局长为副组长的律师参与执行工作课题调研领导组,各县区法院执行局局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中院执行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吸收各县区法院业务骨干为调研员,在全市范围就律师参与执行工作开展广泛调研,并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人大汇报,争取此项工作的支持。
二是加强与司法局、律师协会交流。3月26日,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召开“律师参与执行工作”第一次座谈会,就执行法院与参与执行的律师如何协调配合达成共识。同日,建立律师参与执行工作微信群,便于执行法官与律师沟通交流执行工作。5月19日,市律师协会在全省率先成立了执行业务专业委员会。
三是形成制度文件,取得初步成效。市中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经协商一致,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构建律师参与执行工作保障机制的纪要》,就全市律师如何深度参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作出十一个方面的规定,包括成立律师参与执行工作专业委员会、建立实习律师到法院执行局实习制度、建立涉民生执行案件法律援助机制、建立审执一体化代理案件机制、建立鼓励支持律师参与执行调查机制、建立常态化协调配合工作机制等,全面保障律师参与执行工作。
随后,市律师协会选派2名实习律师到市中院执行局进行实习。7月8日,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又共同出台了《关于开展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到人民法院执行局实习的实施细则》,在全市各县区同步实行,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律师参与执行工作,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步伐,培养法官与律师在执行工作上的良好互动关系。全市法院还在执行立案通知书等各种文书中增加列明律师在执行中的各种职能作用,积极引导当事人聘请律师。目前全市律师对人民法院该项工作的知晓度、认可度和参与度明显提高,执行案件律师代理比例明显上升。
省高院董开军院长十分关注该试点工作进展,于6月4日对六安法院在律师参与执行上的大胆探索作出重要批示,认为“具有重要而现实的意义”,给了我们莫大的鼓舞。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和一些外地法院也陆续索取了相关文件资料研究参考。(窦祖超 汪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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