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规矩成方圆,打造流程监控工作新局面

时间:2021-03-02 来源:吉林省长安网 作者:佚名

  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紧紧围绕落实司法责任制,从2020年起根据高检院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和省、市院对流程监控工作的具体要求,积极部署和开展检察院流程监控工作,对在办案件进行全程、同步、动态的监督。着重以规范司法办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规范与引导并重,突出实效,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构建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新型流程监控模式,进一步提升流程监控工作标准化、智能化、集约化水平。

2020年至今,案管办共监控案件527件,其中对刑事类案件(包含未检)监控496件;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类案件监控18件;对控告申诉、刑事执行类案件监控13件。案管办共进行有效监控案件263件,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13份,收到业务部门《流程监控反馈意见书》8份。全院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呈上升趋势,一审公诉案件平均办案时间缩短,较好地发挥了流程监控监督、预警、提示、督促的作用,切实保障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

完善制度创新机制,强化流程监控工作的刚性

配备员额检察官,开展专业化监控。宽城区检察院配备1名员额检察官专门负责流程监控工作,对全院14个业务条线的13类案件的检察官执法办案规范性开展全面监控,确保监控效率和质量。采用人工个案监控为主,网页预警监控为辅的监控方式开展工作,为案件评查打下坚实基础,较好地解决和减少案件评查时出现重复性问题,发现问题做到及时整改。

及时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实行规范化监控。制定并实施本院《办案流程监控实施细则(试行)》和《涉案财物管理规定(试行)》等,明确司法办案规范的评价标准。流程监控专员建立流程监控日志、台账,实行日监控、月上报,每月根据监控结果完成《月流程监控工作报告》上报市院备案。

加强与信息化技术的深度融合,不断拓展流程监控工作的速度、长度和宽度

充分运用“数据校验管家”软件自动巡查,跑出工作加速度。流程监控专员依托“数据校验管家”的检验结果,对检验出问题的案件进行人工全面的复查,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进行跟踪监督,督促办案人及时修正。这样不仅大大解放劳动力,还提升了工作效率。创新举措,延伸监督触角,画出工作新长度。在流程监控员监控案件发现问题后,通知办案人修正时会附上《流程监控要点》的相关规定,做到问题有出处,修正有依据,办案人也更能加深印象,更好地了解流程监控工作的具体要求。全面记录,横向扩展监控覆盖面,拓出工作新宽度。流程监控员及时记录监控台账,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人工台账的记录方式确保流程监控工作的准确高效。对监控问题记录备案,定期总结分析,制定问题提示、纠正、预防的《流程监控工作报告》下发至各业务部门。同时,在监控过程中积极与案件承办人沟通,了解案件办理相关情况,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监控效果。 

  
点线面有机结合,确立流程监控三维立体工作法

紧盯诉讼活动关键环节、关键节点,实行重点监控。突出办案期限、诉权保障、强制措施、涉案财物处理等重点监控环节,牢牢把控关键环节下的关键节点,比如是否规范办理办案期限延长手续,是否及时履行各类告知义务,是否单人提审或事先制作好笔录而使讯问活动流于形式等,有的放矢,抓重点精准监控。针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类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监控。对流程监控中暴露出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适时开展专项监控。2020年至今,宽城区检察院针对法律文书公开、裁判文书审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卡填录等共性问题,开展专项监控5次,一些共性问题得到明显改善,监控效果逐步显现。

多管齐下走好“最后一公里”,放大流程监控工作能效。2020年至今,案管办共为业务部门进行有关“案-件比”、案卡填录、数据督查等专题培训2次,确保所有检察官和辅助人员及时掌握办案程序的规定和案卡填录的细则。积极听取一线办案检察官意见,不断调整流程监控工作方式,找准定位,做到监督适度、到位而不越位,这样才能真正放大流程监控工作的能效,实现双赢共赢多赢。

流程监控作为规范司法办案、提高案件质量的有效手段,对于加强队伍建设、防止司法不公,建立程序正义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开展流程监控工作,及时发现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使用不规范的问题,提升检察业务核心数据质量,提高司法办案的规范化程度。以规矩成方圆,以实效显价值,在今后的工作中,宽城区检察院会继续积极探索,立足规范司法行为,构建新型流程监控模式,打造检察院流程监控工作新局面。

  

  



原文链接:http://www.jlpeace.gov.cn/jlscaw/dwjs/202101/80d0ab409d91421f88bc38638fc80ed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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