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开新篇 达茂旗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再出发
2月18日,自治区、包头市分别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会议,2月19日上午,达茂旗人民法院迅速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会议精神,抓好贯彻落实,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有力的工作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周利军传达学习了石泰峰书记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攻坚战”、孟凡利书记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上的讲话“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以及在全市“担当作为、狠抓落实”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以狠抓落实全力推进包头的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内容,并结合会议要求部署我院下一步工作。
会议强调,一流的营商环境应该有一流的法治环境,作为司法部门,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大力弘扬契约精神,为建设诚信政府、法治政府、诚信社会、法治社会添砖加瓦,每一名法官都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做到依法、诚信、公平、透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足轻重,达茂旗人民法院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十九大以来关于营商环境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优化目标,真抓实干,继续深化“放管服”,加快实现“少好快”;抓落实要提高政治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三个导向,全员上下齐动手,落小落细落地,保质保量有效率,有始有终有章法,有事先事中事后机制保障;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力推动“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要求,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是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我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王丽娟)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sfdt/fy/2021-02-25/443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