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金融司法服务 多元共治金融风险

时间:2021-03-02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2020年以来,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风险防控攻坚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要求,按照市中院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部署要求,牵头组建自治区首家金融司法协同治理中心,一体推动金融行业治理、行政监管与司法规制,为提升金融诚信水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专业集约高效裁判,充分发挥司法对金融治理的引领、保障作用

  开展司法服务供给侧改革,成立金融审判法庭,专司办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通过门诊分流、高效审理,向非诚信诉讼行为全面宣战,以诉讼诚信引领金融诚信。

   一是多元改革高效解纷。

  组建“1名法官+1名助理+2名书记员”的专业办案单元,开展无人记录庭审、推行“门诊式”类案专审、多案连审,适用督促程序、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审结金融借贷案件621件,平均审限35天,初步实现审理提速、适法统一。

   二是疏堵结合规范放贷。

  坚持“以疏为主,疏禁并用”,畅通民间融资渠道,遏制高利贷倾向,13人被纳入“职业放贷人名录”,确认11份借款合同无效,对有虚假陈述情形的4件职业放贷人申请撤回起诉的案件裁定不予准许,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有效释放“小案件大效应”的治理效能。

   三是打造诚信诉讼环境。

  开展非诚信诉讼行为专项治理,运用“遵守司法礼仪、排除外部干扰、规制内部干扰、违反诚信惩戒”四个庭审释明,依法对4名当事人进行训诫、对3名当事人进行罚款,悔过具结逐渐成为常态,切实营造“法庭是公正殿堂、虚假必遭惩戒”的诉讼氛围。

  二、联席会商协同治理,全面构建金融纠纷源头防控体系

  落实中央关于金融风险多元防控工作部署,由政法委牵头,依托金融审判法庭,成立霍林郭勒市金融司法协同治理中心,多部门协调联动,推动实现金融治理现代化。2020年新收金融借贷案件同比下降49.07%,协同治理初见成效。

  一是建立共建共治机制。

  构建党建引领、多元解纷、宣传引导等八项工作机制,定期召开19家成员单位联席会议,会商研判金融行业规范运行、金融业态定性处置、金融案件综合处理等问题,推进金融信息共享、治理思路共商、治理措施互补,有效提高金融治理实战水平。

  二是推动开展行业治理。

  成立金融借贷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将金融机构调解员和人民调解员嵌入审判团队,以“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引导金融机构和借款个人、企业共渡市场和疫情风险,通过展期、续贷或者分期还款等方式化解40.18%的金融纠纷,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

  三是源头解决诉讼拖延。

  针对金融类案件因送达难、公告多而造成案件审理周期较长的问题,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霍林郭勒市支行向驻霍各商业银行发送司法建议,对借款合同中约定送达地址、方式提供标准化合同条款范本,促进案件高效审结,帮助金融机构快速实现债权。

  四是助力金融精准监管。

  充分运用人民法院大数据平台,就司法审判中发现的利用非法集资发放民间借贷、套取金融机构信贷高利转贷以及典当行、投资公司和信息中介公司超范围非法从事放贷业务等问题,向金融办和人民银行移送违法犯罪线索2件,推进行政监管精准发力。

  三、开展执行工作改革,打通金融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紧盯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不规范问题,全力打造“12342”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改革模式,变开辟金融借款绿色通道为执行流程节点规范推进监管,为金融借款实现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案件管控智能化。

  利用执行办案系统就行随机分案,摒弃人工分案弊端。12368短信平台向申请执行人自动推送立案、查控、拍卖等近40个流程节点信息,让申请执行人足不出户了解案件执行进程。执行指挥中心对质效指标、执行日志、系统回填等流程节点持续跟踪监管,下发督办函8次,督办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案件185件,有效避免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等不规范执行行为。

  二是集约分流高效化。

  执行指挥中心统一线上查扣、制发文书,快执快结;不能办结的,分流至执行事务实施团队,高效利用文书集约箱,在规定时间内线下执结;对查封、扣押需要评估拍卖的财产及时移转至财产处置团队依法按程序处理。通过三道分流、分段集约,破除了“一人包案到底”模式。改革以来,金融债权案件实际执行到位率达到71.92%、同比提升20.6%,平均用时65.61天、同比减少23.34天,金融债权兑现质效有了较大提升。

  三是付款手续简约化。

  严格执行“一案一帐户”制度,设置案款专员,简化程序,由7人审批减至3人审批,首选线上支付,付款周期由15天缩至3天,付款能力由1天8笔增至24笔。改革以来,新收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执行案款1035笔5876.9万元,发放案款867笔6339.46万元,执行案款实现阳光化监管。

  四是府院联动合力化。

  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有效处置一批涉“房地产三难”、金融债权安全交织、复杂的疑难案件。跨越8省市、跋涉2100公里,成功拘留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四处躲避政府和法院执法的当事人于某某,让涉老百姓居住权、金融债权、房地产工程的近百件执行案件得到顺利推进。

  霍林郭勒市金融司法协同治理工作,是通辽法院积极融入社会治理格局、探索服务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按照《通辽市委关于推进“清风引领”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法治对矛盾纠纷综合治理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sfdt/fy/439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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