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坚持公平正义 牢记使命践行司法为民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0年工作综述

时间:2021-03-02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2020年是踔厉奋发踵事增华的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严重冲击,全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最高法院的大力指导、自治区人大政协有力监督和政府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目标,因时因势调整工作着力点,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2020年是朝乾夕惕砥砺前行的一年。全区法院受理案件75万件,审执结69.2万件,结案率92.2%,人均结案168件,全区34家法院人均结案数超过200件。其中,高院受理案件9269件,审执结8623件,结案率93%。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平稳,结案率稳中有升。

  公平正义看得见 服务大局有担当

  服务保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面对开年突如其来的疫情挑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围绕疫情期间立案、审判及执行工作出台5个指导意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办理案件、化解纠纷;制定10项举措保障复工复产、推出14条具体举措服务“六稳”“六保”,促进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2020年,全区三级人民法院落实纾困惠企政策,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327件,依法服务保障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妥善审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等案件,及时调处因疫情引发的劳动争议,助力就业稳定、企业稳岗。准确把握借贷案件裁判尺度,严格限制高利转贷行为,减轻中小微企业融资负担。一年来,全区法院依法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纠纷等金融案件10.7万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共审结一审商事案件11.5万件;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585件,发布10件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切实维护企业家权益。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2020年,全区各级法院继续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先后选派300余名干警担任驻村干部,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扶贫工作、筹集扶贫资金,为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群众生活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持与帮助。同时,严厉打击贪污挪用扶贫资金、农资造假等脱贫攻坚领域犯罪。

  兴安盟科右前旗巴日嘎斯台乡的良种场村,曾经是出名的穷得底儿掉的村子,如今成为人人向往的美丽新村。自治区高院自2014年开始帮扶良种场村以来,突破村里土地流转方式,改变了传统农业模式,成立种植合作社;改良肉羊,引进西门塔尔优质肉牛养殖,成立养殖合作社;通过村民自筹、高院帮扶、旗政府结合的方式筹集资金购进大型农机具,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三位一体的合作社发展模式在良种场形成了循环农业,农民们在各个环节均能获取收益,良种场村整村脱贫。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2020年2月13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上市公司霍林河露天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该企业承担生态损害赔偿修复费用2.38亿元。这一年,自治区高院依法保障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4万件。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兴安盟等地法院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

  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支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020年,全区法院审结各类行政诉讼案件9905件。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使“民告官不见官”的现象得到较大改观。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结易连峰、贾净博、夏景魁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涉黑案件;史春杰涉黑案被全国扫黑办作为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全区法院依法审结一审涉黑涉恶案件655件、二审涉黑涉恶案件348件,审结案率分别为98.79%、97.48%。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土壤,判处财产刑、追缴没收、责令退赔等共计26.3亿元,处置到位19.8亿元,处置到位率75.2%。保持惩治腐败高压势态,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审结各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00件1201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厅局级37人。建立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督办机制,加快案件审理进度,依法审结苏誉、孟建伟、傅铁钢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

  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6万件,判处罪犯3.6万人。审结严重暴力犯罪533件。审结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犯罪案件987件。审结危害食品药品环境安全犯罪1766件。审结涉众型经济犯罪案260件。

  建成“内蒙古自治区行政诉讼案件数据库”,收录2015—2019年全区法院行政裁判文书6979篇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438部,服务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公民法治观念。

  人民利益放心头 司法为民有温度

  民生是和谐之本。执行是法院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关卡,是司法公信力的最终体现。2020年,全区法院受理执行案件26.2万件,执结24.2万件。

  “能在年前领到被拖欠的工资真是解决了我家大难题,孩子的学费有了着落,全家生活有了保障,能安心过个好年,太感谢法院、太感谢法官了。”2020年春节前夕,被欠薪困扰的王强在包头市九原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兴地说。执行局干警诚恳地说:“你们两手空空来寻求帮助,一定不能再让你们两手空空回家过年。”干警王建国说:“结案那天,在我们局的大会议室里,拖欠工资的企业现场给工人发钱。人站了满满一屋子,看着工人领完钱、签完字,脸上露出笑容,那一刻我觉得执行工作虽然充满挑战,但特别有意义。”

  一年来,全区法院开展“六稳”“六保”专项执行行动,以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为重点,执结涉民生类案件1.2万件,到位标的6.3亿元。全区法院审结一审民事案件21.9万件,帮助农牧民工追讨欠薪6759.5万元,司法救助712件850人,发放救助金2387.9万元,减免缓诉讼费3310.6万元。联合自治区15家单位建立家事审判联席会议制度,审结婚姻家庭案件3.4万件,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7份。

  全区各级法院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向当事人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的全流程诉讼服务,让人民群众办理诉讼事务“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依托“人民调解平台”链接,特邀调解组织1165个、调解员3200名,累计调解案件13.3万件,全年新收民事一审案件同比下降14.4%。

  深化“分调裁审”机制改革,实现案件繁简分流,全区法院利用简易程序等快审快结民事案件27万件。全区有359个人民法庭、422个巡回审判点、936个流动诉讼服务点,及时就地开展巡回审判、矛盾调处和法治宣传工作,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

  智慧法院云审判 公正司法加速度

  2020年1月29日,赤峰市红山区刘某看到网上出售的N95口罩供不应求,便在手机上以销售N95口罩为名诈骗他人钱财,致使多人通过微信转账受骗并报警。刘某因涉嫌诈骗罪收押于红山区看守所。审理前,法院征得刘某同意,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组成合议庭,通过远程视频方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地实时互通,网上同步直播。

  同年3月10日上午,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运用“跨域审判+”模式,通过“云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贩卖、运输毒品案件,这是疫情防控期间呼铁中院对羁押被告人采用线上庭审方式的第一案。根据疫情防控特殊要求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和规范在线诉讼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合议庭成员在法庭、公诉人和辩护人在各自单位、被告人则在呼和浩特市第一看守所的提审室,四地通过网络视频连线,进行线上庭审活动。休庭后,被告人表示,没想到不出看守所也能参加庭审,对法院在疫情期间及时审理自己的案件连连致谢。

  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互联网和司法工作也擦出火花——登录微信小程序,通过视频就可以与法官面对面,在手机上就能签字确认笔录……2020年,全区法院共网上立案3.4万件,网上开庭5.6万件,司法网拍成交额29.5亿元。赤峰市、乌兰察布市、呼和浩特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等建成互联网法庭,依托互联网、大数据,运用内蒙古法院大数据平台,通过信息化智能辅助办案,使案件审理周期平均缩短14天,审判效率得到较大提升。

  落实司法责任制。大力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发挥院庭长审理疑难复杂案件的示范作用,2020年,全区法院院庭长办理各类案件39.6万件,占全区法院结案数的57%。制定审判权责清单和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落实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责,强化案件质量评查、办案绩效考评、责任终身追究,加强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确保司法权力在有效的监督下行使。深化法官员额制改革,法官员额自治区级统筹、动态调整,建立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交流机制。以案以事定编定人,加强内部调剂、动态调整,有效解决审判资源配置不平衡、忙闲不均等问题。

  提升审判质效,完善审判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分案机制,严格案件审理执行期限管理和质量评查,制定《全区法院审判质效考核办法》,科学设定审判绩效评价指标。编印《管理制度汇编》,建立健全政务管理、后勤保障制度机制。全区法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靠制度管人管案管权管事的氛围逐渐形成。

  队伍建设阔步行 提升司法公信力

  2020年,全区法院有104个集体、284名个人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3个法院被评为全国优秀法院,8名法官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办案标兵,7名干警荣获全区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一年来,全区法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不断加强班子和队伍建设,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持续发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和自治区实施办法,开展“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专题教育,确保人民法院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从“两个维护”的高度,全面具体落实党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开好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坚决站稳政治立场、强化政治担当。锡林郭勒盟中级人民法院等五家法院被评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立足实践提升司法能力。制定《2020—2024年内蒙古法院教育培训规划》,举办业务培训班25期,线上线下共培训近3万人次。将学习贯彻民法典作为全年培训重点,建立民法典宣讲师资库和内蒙古法院云课堂,举办民法典解读专题培训,线上线下共培训7.5万人次,切实提升了法官对民法典的适用能力。加强年轻干部培养,制定培养计划、设定培养步骤。加强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培养,通过法官教学、岗位练兵、庭审观摩等方式提升司法实践能力。与北京大学法学院开展合作共建,搭建高层次人才培养平台。

  加强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347件,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203件。接受社会监督,深化司法公开,全区法院庭审直播6.2万件,公开裁判文书44.7万份,公开审判流程信息41万条,让司法公开看得见、能评价、受监督。

  2021年,全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办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确保自治区“十四五”发展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的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sfdt/fy/2021-02-01/4389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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