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

时间:2021-03-02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增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职业尊荣感,1月10日上午,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中国人民警察节”庆祝活动。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亮出席,市中院法警支队全体干警、临河区法警大队全体干警参加活动。

  

  面对警旗庄严宣誓

  活动在雄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拉开序幕。在市中院法警支队副队长于利的带领下,全体干警警容严整,紧握右拳,面向警旗庄严宣誓。“我志愿成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司法事业……” 警旗在前,誓言在心,字字铿锵,掷地有声,充分展现了每一名司法警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坚定决心。

  “经党中央批准、国务院批复,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通过支队干警的分享,大家对“中国人民警察节”和警旗的含义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和认识,嘹亮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之歌》响彻整个现场。

  

  召开交流座谈会

  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在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亮的主持下,大家纷纷畅所欲言,分享此刻的喜悦心情,回忆在法院从警的难忘岁月,表示要牢记人民警察光荣职责,不忘初心,砥砺奋进,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更好地服务保障审判执行,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高昂的斗志、更加过硬的作风,担当起党和人民赋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新使命。

  

  赵亮代表院党组向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致以节日祝福,对大家为审判执行提供有力警务保障,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圆满完成安保工作以及面对新冠肺炎疫情迎难而上的积极表现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也是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第一年,站在新的起点上,全市法院司法警察要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将“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16字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切实履行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各项职能,坚决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使命任务,为全市法院各项事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参加自治区高院庆祝表彰活动

  4名巴彦淖尔市法院退休的优秀司法警察前往自治区高院,参加高院庆祝“中国人民警察节”暨授予全区法院司法警察荣誉章活动,被授予了司法警察荣誉勋章及荣誉证书,切实增强了司法警察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sfdt/fy/433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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