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多措并举 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做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动“一号检察建议”的贯彻落实工作,用实际行动打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蓝天。
一是检察长率先垂范,带头送法进校园。鄂伦春旗检察院以检察长带头,全院有18名检察官均在该旗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法治副校长”。2020年,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0余次,覆盖师生2000余人,发放法律宣传用品1700余份。同时,录制各类普法课件,依托精品课程,抵消路程偏远、学校分散的影响,将普法教育覆盖全旗所有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讲授法治课的同时,协助学校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针对校园欺凌等不良行为,引导帮教,促进法治校园、安全校园建设,并在校园内摆放法律宣传展板。围绕什么是“一号检察建议”、如何预防性侵、遭遇性侵后如何自救等内容,教育引导学生增强知法、守法、用法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高其预防性犯罪的能力。
二是邀请当地党政领导共同督导“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党组书记、检察长于清泉邀请旗人民政府、旗委政法委、教体局、妇联、工商局、关工委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督导组,深入到鄂伦春中学,针对“一号检察建议”贯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查访督导。实地查看了学校寄宿安全管理、餐厅卫生、安全设施配备等情况,并就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法治教育常态化以及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职员工查询准入制度情况听取汇报,并提出了具体意见,及时排查,消除隐患风险,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进一步督导“一号检察建议”在校园落实落地。
三是制发检察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该院在办案过程中,针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中存在社会闲散未成年居多,未成年人出入网吧,娱乐场所、宾馆留容未成年人、校园周边贩卖烟草监管缺失等情况,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发出检察建议7份,推动加强重点领域防控,健全学生学籍管理机制,严防辍学肄业或被劝退开除的学生成为恶势力侵害的对象,堵塞监管漏洞,从源头上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为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刚性,发挥检察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规范引领作用,该院召开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宣告会,宣告送达检察建议,有力的督促了相关部门履职尽责,为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和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打下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四是形成合力,建立保护未成年人长效机制。为全面贯彻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确保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该院联合八部门召开了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议,并会签了鄂伦春自治旗《关于推进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工作意见》。同时,与旗公安局、旗教体局会签《鄂伦春自治旗关于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实施办法》,在健全完善校园预防性侵制度机制、加强教师入职审查、师德教育考核、信息沟通衔接机制等方面形成统一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检教深度合作,共同推进了“一号检察建议”全面落实。
鄂伦春自治旗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责,将继续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以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构筑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线,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国家的名义呵护未来。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sfdt/jc/434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