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鸡惯犯不惧法律 森林公安专解难题

时间:2021-03-02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没办法,又是它,全村各家的鸡都被它偷过,我们已经放过它一次了,它还是屡教不改。这次我抓了它个现行,证据还在身上挂着呢!只能报案了,交给你们处理吧!”村民苗某某报警说。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民警们驱车赶往现场后,听到村民现场陈述后哭笑不得,这个“偷鸡贼惯犯”竟然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被“拘留”到笼子里的它,腿上仍带着明显“作案证据”——鸡毛,身上还存留着村民们曾经给它绑上过的红绳。虽说它是个“偷鸡贼”,但是森林公安该救还是得救啊!

  

  新年开工第一天,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安局就接到了杜尔基派出所的求助电话,杜尔基镇乌斯台扎拉嘎嘎查村民苗某送来了一个抓不得也放不得的“偷鸡贼”。希望森林公安民警出面解决这个问题。民警们到达现场后,听到了村民苗某哭笑不得的陈述:2月18日上午,他在自家院里逮到了这只正在偷鸡的猫头鹰,他一把按住了它,抓到它后,发现它身上绑着红绳,还是原来那只偷村里各家鸡的猫头鹰。之前它就是个惯犯,全村各家的鸡几乎都被它偷吃过,被抓到一次后,老百姓也不忍心处理它,就给它绑了条红绳子,然后放飞了,希望它不要再偷鸡了,可是它“屡教不改”,又来偷鸡,没办法,苗某就抓住了它,把它“扭送”到了派出所。希望民警们给想个两全其美的办法。于是杜尔基派出所就求助了森林公安,希望森林公安能给想个好办法,既不伤害猫头鹰,还能保住村民的鸡不再被偷吃。

  

  面对这只可爱又可气的“偷鸡贼”,森林公安表示:我们有办法,把它送到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我们把它“集中看守”起来吧!而且内蒙古兴安盟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生态良好,生物链完整,应该有助于这只猫头鹰改掉吃家鸡的“恶习”,待“集中看守”观察数日,无伤病后放归到保护区内,它定会“弃恶从善”!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sfdt/ga/2021-02-19/441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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