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后旗司法局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司法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建设平安和谐乡村为目标,借鉴枫桥“依靠群众、关口前移、就地化解、应调尽调”经验,在杭锦后旗“一村八化”乡村治理模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充分调动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各种法律服务力量,将“四级逐调”“负面清单”“诚信建设”等理念引入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过程,探索建立基层社会治理新模式,通过实践矛盾纠纷化解“四个四”工作法,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基层社会平安和谐新局面。
预防“四提前”,筑牢维稳第一线
坚持以自治增活力、法治强保障、德治扬正气,通过指导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开创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得遵守的和谐稳定新局面。
提前制定行为负面清单。司法所帮助指导村委会制定村规民约,注重突出村民行为负面事项,通过违规惩戒倒逼村民提升自觉意识。引导各村紧扣工作实际,广泛征求意见,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村规民约,组织村民签订村规民约承诺书,将“不按规定交纳水费”“遗弃虐待老人”“村庄卫生脏乱差”“无理取闹、缠访闹访”等15种不良行为列入负面清单。对失信农户通过采取村委会暂停公共服务、列入失信“黑名单”、不良行为社会曝光等惩戒措施,督促其认识错误,遵守约定,经说服教育,改正错误,即可恢复正常服务。
提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针对农村和农民法律需求,充分利用“12.4”国家宪法日、麦田音乐节、年猪文化节等时间节点和农村物资交流会、各类集市等,以“法治乌兰牧骑”文艺汇演和普法巡回宣讲为抓手,尤其是针对本地区土地纠纷多、收缴水费难等普遍问题,将枯燥抽象的法律条文和法治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喜闻乐见的方式展示宣传。利用乡村法治广场、农村法治书屋等载体营造法治良好氛围,各普法单位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方位开展普法教育,引导群众重信守法,将法律意识和道德力量转化为内在信仰。
提前发挥法律顾问职能。发动全旗律师等法律服务工作者力量,严格落实“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依托村法务室、法律服务微信群、法律援助服务热线、4K智能服务终端等载体,随时宣传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邻里家庭纠纷、侵权损害赔偿等普法案例,及时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耐心细致进行法律讲解,引导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纠纷,大力提升群众乐于学法、内心信法、善于用法的法律意识。
提前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利用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扎根基层、贴近群众优势,整合内部资源,转变工作思路,打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让人民群众享受到多层次、个性化法律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由“被动接待”升级为“主动服务”,主动深入农村社区、农民合作社、学校等社会主体,排查矛盾隐患,开展普法宣讲,提供法律咨询,把共享式公共法律服务送到农民身边。
排查“四到位”,织密联动信息网
建立多维度、立体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实现矛盾排查关口前移,力争做到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发现在小”,切实打牢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础。
网格管理汇集民情到位。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接地气、触角广的优势,以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依托,以各村、组长为信息点,以排查邻里、家庭、土地矛盾纠纷为重点,以各类民意沟通微信群、抖音、快手等科技信息手段为载体,及时发现苗头隐患,获取纠纷源头信息,了解群众思想动态,及时上报,做到信息共享。
定期开展矛盾排查到位。司法所按照“日常工作循序排查、重点时期集中排查、专项时期攻坚排查”要求,落实“一月一排查”常态化工作制度,聚焦土地确权、水费纠纷等重点领域,农忙秋收、“两会”、国庆等重点时段,越级上访、讨薪维权等重点环节,开展地毯式、滚动式排查。
深入分析研判贯通到位。坚持矛盾月分析研判制度,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实时动态研判,从苗头性、偶发性纠纷中发现普遍性、趋势性问题,从纠纷成因、预计后果、调解难度三个方面进行分析研判,形成月度排查问题研判报告,对矛盾纠纷作出定性定量分析。
精细分级准确掌握到位。建立矛盾纠纷分级预警机制,将排查到的纠纷信息按照一般事件、较大事件、重大事件划分等级,分级分类,逐一登记,认真填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流向表》,对每一件纠纷的发展态势,调解难易,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化解“四配合”,构筑矛调多渠道
依托“组——村——司法所——镇综合调委会”四级调解资源,建立四级网络长效协调联动机制,化解纠纷逐层上交,按照纠纷调解分层递进思路,打造简案速调、繁案精调“过滤网”,既提高调解效率,又节约调解资源,保证矛盾隐患不遗漏。
简单纠纷组内化解。以“组”为基本单元划分网格,以组长为基础网点,负责调处本组家庭矛盾、邻里纠纷,挨家入户宣传法律道德、村规民约,通过“拉家常”“交心声”等方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铲除矛盾滋生土壤。一旦发现矛盾隐患,耐心细致进行沟通,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于“屡调不成”,矛盾扩大案件,引导当事人向村委会寻求帮助。
复杂纠纷村内化解。村书记带动“两委”班子对组里移送重大矛盾展开调解,对家庭纠纷和邻里纠纷等轻微矛盾可以邀请乡贤、道德模范等德高望重的村民参与调解,晓之以情,明之以理,安抚情绪,平息事态。对涉及组间纠纷、土地纠纷等较为复杂案件必要时通过支部会议、村民大会等形式集体决策,划分权益,定分止争。村干部对纠纷进行仔细分析研判,梳理矛盾根源,对案情复杂、调解困难等疑难纠纷移交至驻镇司法所,其他纠纷做到应调尽调。
疑难纠纷司法所化解。驻镇司法所依托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发挥法律优势和专业调解水平,对人身侵权、财产损害、劳务纠纷等赔偿数额较大、双方情绪激动等疑难纠纷深入调解,从法、理、情融合角度,有机结合法律刚性和调解柔性,制定调解方案,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式方法,促进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并及时引导当事人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为调解协议加强法律效力。
重大纠纷镇级化解。镇级综合调委会由镇政法委员牵头,驻镇司法所、派出所、法庭、经管、农林、信访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吸收各包村干部、第一书记、法律顾问等人员力量,集中力量对历史遗留、矛盾激化、专业性强、耗费时长、涉案人数多、调解难度大的重大纠纷和群体性纠纷进行深度调解,排查矛盾激发来源,明确双方争议诉求,结合当地社情、历史背景、法律政策等众多因素,公平公正,依法调解,确保做到案结事了,大事不出镇。
落实“四保障”,构建基层治理新模式
落实制度保障。建立乡镇考核各村化解纠纷、维护稳定指标落实长效机制,压实基层责任,激发自治活力,鼓励群众内部矛盾自我化解。强化调解案卷评查和成效评估制度,进一步增强人民调解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落实待遇保障。根据各级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社会影响大小以及调解的规范化程度,各级法律顾问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的人民满意度和处置成功率,相应发放案件补贴,做到一案一补,绝不拖欠。
落实场所保障。继续加强乡村法治长廊、法治广场基地建设,保障各村调解工作场所,村级调委会和村民小组都设立一间独立的调解工作室,配置办公桌、办公电脑、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功能齐全,符合开展调解工作硬件标准。
落实技能保障。对各级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等一线服务人员开展社会形势、法律政策、职业道德、调解技能等专业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研讨交流、实地考察、旁听庭审等形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大力提高法律服务队伍素养。
杭锦后旗通过运用“四个四”工作法,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取得显著成效。一是乡村村风村貌明显好转。二是农民法律意识大幅提升。三是公共法律服务效能有效发挥。四是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随着乡村村风好转,农民法律意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高效便捷,杭锦后旗近几年矛盾纠纷案件呈总体下降趋势,案件数量同比下降30%。重大纠纷得到有效化解,头道桥镇“农民浇地意外死亡赔偿”“青椒尖椒种子纠纷”等30余件极易引发信访隐患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解决,有力维护了基层社会平安稳定。
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实行的矛盾纠纷化解“四个四”工作法,是对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积极探索,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稳步推进乡村依法治理的有益实践,对于巴彦淖尔市依靠“三治融合”基层治理理念,建设平安和谐新农村,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sfdt/sfxz/2021-02-20/442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