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疫无情人间有爱 千里接力浪子回
按照司法部《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安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和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刑满释放人员接送工作的通知》(内司电传【2020】6号)要求,鄂伦春自治旗司法局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帮教工作,疫情发生以来,累计接收区内外各监狱护送和联系接返重点帮教人员17人,委托其他司法行政机关列管13人,全年接收报到登记刑释解矫人员96人次。
一是周密安排、无缝衔接。
2021年伊始,该旗司法局先后接到监狱方面通知将释放4名鄂伦春籍重点帮教人员。时值东北地区新冠疫情严峻,该旗周边省市多地出现疫情风险,鄂伦春旗行政区划中有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相隔,疫情期间不方便通行。旗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为确保接送人员自身安全和释放人员顺利回归,详细研究制定接返路线和衔接方式。
1月21日、23日扎兰屯监狱即将释放人员李某某、沙某某属于重点帮教人员。经户籍地司法所核查,二人均系“三无人员”,且分别有暴力犯罪和盗窃累犯前科,目前户籍地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其他亲属前往监狱接返。旗司法局联系扎兰屯监狱,请监狱派人将甘河镇户籍沙某某送到鄂伦春旗境内诺敏镇地界,派司法所人员绕开大兴安岭地区赶赴约定地点将人接回户籍地;监狱安排干警将阿里河镇户籍李某某送到加嫩高速白桦排收费站,旗司法局派人持通行证通过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区到收费站办理交接。
1月25日浙江省宁波望春监狱释放1名涉恶人员杨某某,户籍地为鄂伦春旗阿里河镇。因为属于重点帮教人员,经与监狱联系由监狱方派人将杨某某送回。鉴于黑龙江省几个地区当前有疫情发生,只能绕道乘飞机到海拉尔,然后包车到鄂伦春旗,旗司法局于当日派人到克一河镇衔接。
为确保重点帮教人员不脱管漏管,避免刑释解矫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发生。以上3名刑满释放人员旗司法局与相关监狱通力合作、千里接力,为浪子回家开辟一条安全通道。
二是多方协调,重点帮扶。
为确保刑满释放“三无人员”返回原籍后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旗司法局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刑满释放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司通[2015]93号)文件要求,联系做好此类人员安置救助事宜。旗司法局领导亲自出面,多次协调旗公安、民政、教育等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确需救助人员的救助安置事宜。
在这3名刑释人员返回前,旗司法局就安排辖区司法所全面做好信息核查、亲情帮教、登记落户和临时救助等项工作,扎实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刑释衔接、报到建档、定期回访,让其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情关怀。努力帮助刑满释放人员迷途知返、痛改前非,早日重新融入社会,正常工作生活,促使其更快回归家庭、回报社会。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sfdt/sfxz/439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