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新车被撞,贬值损失该赔吗?
时间:2021-03-02
来源:内蒙古长安网
作者:佚名
问:我是某4S汽车销售店经理,两月前,李某驾驶轻型货车,行驶至某路段时,与老张驾驶的摩托车发生擦挂,摩托车被撞后因惯性,撞上了我店门口停放的两台新车。事故发生后,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李某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我店内两台新车受损程度轻微,修复费用不高。但即便是轻微事故,在销售时必须向购车人告知,交易价格肯定会低于市场正常售价。这样我店内的车辆就贬值了,请问李某该赔吗?
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不予支持的。但是,你店内被损坏的车辆是待售或运输中的新车的,即便进行了修复,其市场价格或者商品价值必然会因为“事故”“修复”等瑕疵受到影响,价值贬损明显存在且容易区分,此种极少数、极端情形下的车辆贬值损失应予以赔偿。因此,李某对事故发生具有重大过失,应根据车辆贬损评估报告书,向4S店赔偿轿车贬值损失。
原文链接:http://www.nmgzf.gov.cn/lszx/2021-02-01/439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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