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示:节后求职潮到来,注意防诈
时间:2021-03-09
来源:湖南省公安厅
作者:佚名
春节刚过,一年一度的求职潮也将拉开序幕,一些不法分子瞄准务工人员求职心切的心理,以招聘为诱饵,设置各种招工骗局,诈骗群众钱财。近日,市民张某就在某一短视频平台上被不法分子以介绍工作为由,骗走其现金10万余元。因此,警方提醒您谨防上当。
一、案件特点
1、高发时间:主要集中在春节刚过、元宵节前后;
2、诈骗手段: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招工诈骗已经逐步替代传统的小广告招工诈骗。不法分子在网上发布招工广告、虚假高薪征聘等信息,留下联系方式守株待兔,待受害人上钩后,通过聊天取得事主信任,再以种种理由,步步设计陷阱骗取钱财。
3、受害对象:多为初涉社会的年轻人或返城急于找工作的群众,因急欲找工作而容易被骗。
二、警方提醒
1、防止中介的诈骗。对于自称介绍工作的中介人员要看清是否有劳动部门颁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或进行网上查询,了解其经营范围是否与执照现相符(应看其执照正本),最好到有资质、信誉好的中介找工作,而不要去小中介。
2、不轻易交纳任何押金。当对方以管理为名,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或保证金时,要谨慎,以防缴纳后,被单位以各种名由扣留,不予返还。如果确实要交,应将费用的性质、返还时间等方面明确写入劳动协议,以免被随意克扣。
3、防止陷入传销陷阱。本来是以销售人员的名义上岗工作,公司却让应聘者如法炮制去哄骗别人,有些群众在高回扣的诱惑之下,甚至不惜欺骗自己的同学、亲戚、老师和朋友。结果是骑虎难下,最终只得白搭上一笔钱,使自己的身心受到巨大伤害。
4、不抵押任何证件。谨防证件流失到不法分子手中,成为非法活动的工具,证件的复印件也要谨慎使用。
5、签订劳务协议。在工作开始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协议,协议书一定要权责明确,如工资额度、发放时间、安全等关系到切身利益的方面一定要在协议中详细说明。
原文链接:http://gat.hunan.gov.cn/articles/210/2021-3/66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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