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制定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 努力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时间:2021-03-09 来源:安徽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乡村要振兴,法治必跟进。近年来,安徽省司法厅立足自身职能,积极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在全国制定“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普遍推行“律师进社区”

  早在2007年,安徽省司法厅就印发《全省律师进社区进乡村法律服务团实施方案》,在全省各地积极开展律师进社区进乡村工作。十余年来,全省各地积极推进律师进社区进乡村工作,广大律师深入社区、乡村解答法律咨询、举办法治讲座、调解疑难案件、走访贫困户、帮助社区化解矛盾纠纷,在增强社区、乡村群众法治观念、提高社区、乡村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有效服务群众、化解基层矛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省已实现“律师进社区”全覆盖。2020年,全省共有691家律师事务所10786人次深入7417个社区,解答法律咨询100595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293129份,调解纠纷5080起,举办法治讲座4356场,为社区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9337件,提供法律援助10361件,走访群众20412户,参与社区矫正、安置帮教6235人次。

  普遍推行法律顾问进乡村

  在推进律师进社区的同时,安徽省司法厅积极推进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向村居延伸。2017年开始在全省普遍建立“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采取1名群主(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1-2名法律服务人员+20名左右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以及自愿加入的其他居民的运行模式,建成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17542个,为全省城乡居民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即时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目前,律师6057人担任17542个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全省共建成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17542个,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

  重点培育小岗村志愿律师

  2014年2月以来,安徽省司法厅先后选派4名志愿律师到小岗村坚持驻点开展志愿法律服务,同时组建法律服务团服务小岗村经济社会发展。时任省长李国英就此两次批示,要求省司法厅以点为据,总结凝练,形成可复制、可推广机制,为“三农”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策”支持。

  7年来,志愿律师实行常态化驻点值班机制,每周定期在小岗村服务大厅为村“两委”、驻村机关单位、驻村企业和广大村民提供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审查经济合同,代为援助诉讼仲裁,调解各类纠纷,化解信访事项等,为小岗村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支持,取得了积极成效。

  制定《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地方标准

  为推进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标准化建设,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2020年11月,安徽发布《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地方标准,对全省村(居)法律顾问的基本原则、聘任条件、聘任程序、聘任合同、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流程、履职义务以及评价与改进等进行全面规定。按照该标准,符合聘任条件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专业技术人员,均可以接受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聘请,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为村(居)民委员会及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知识宣传、矛盾纠纷化解、村(居)治理顾问、法律服务指引等5项服务内容。服务中,村居法律顾问应当坚持依法服务、立足实际、诚实守信、促进和谐的基本原则,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维护公序良俗,促进社会和谐,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好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


原文链接:http://sft.ah.gov.cn/zhzx/sfyw/555737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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