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检察理念知与行
□《新时代检察理念研究》既是对新时代检察理念的系统解读,也是对近年来浙江检察工作实践的全面总结。该书围绕“政治性与业务性相统一”“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客观公正立场”“监督与办案相统一”“公益守护”“智慧借助”等六大新时代检察理念展开论述,政治站位高,学术视野广,前瞻性、针对性和实践性强,既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总要求,又深刻体现了一名大检察官、一名法学家具有的格局与担当。
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特殊时点,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贾宇检察长的最新力作《新时代检察理念研究》即将付梓出版,邀我作序,我欣然应允。一则朋友之情难却;二则新作很有价值。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和张军检察长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重塑性变革中不断更新理念、转变观念,努力适应国内外形势变化、经济社会发展对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的更高的新要求,以“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作为工作总要求;因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提出“转隶就是转机”;为进一步彰显人民检察官作为公平正义守护者的职责,明确“检察官的客观公正立场”;针对公益诉讼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双赢多赢共赢”,进而将其延展为做好整个法律监督工作的理念;就监督与办案在实际工作中的定位提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为解决重刑轻民问题,要求各项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明确“四大检察”的履职目标分别是“做优、做强、做实、做好”。这一系列检察工作新理念,引领新时代检察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近年来,特别是2018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在省检察院党组和贾宇检察长的领导下,立足革命红船起航地、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三个地”和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新时代检察工作新理念,以“平安中国示范区、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者、推动者的责任担当谋划和推动检察工作,不少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在强化法律监督方面,提出了“深化法律监督,彰显司法权威,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线,持续以法律监督行动年、检察业务建设年、智慧检察提升年“三个年”活动为载体推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积极争取和推动省委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进而以落实省委意见为抓手,推动各市县(区)党委出台相应实施意见,强化各项规定落地落实,营造良好法律监督环境;出台高水平服务保障“重要窗口”建设的决定,提出要努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和浙江辨识度的12项检察标志性成果。在社会治理方面,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少捕慎诉”,部署检察机关12309服务中心全面入驻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推进诉源治理。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围绕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制定完善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意见21条,开展涉民企刑事挂案及控告申诉案件专项行动和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率先开展企业经济犯罪刑事合规法律监督试点,最大限度地保护民营企业发展。在智慧检察建设方面,聚焦数字赋能,在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领导下,牵头政法各家协同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应用,实现数字卷宗单轨制协同办案全覆盖;绍兴市检察机关开发的“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推广;杭州市检察机关会同公安部门在全国率先研发刑事诉讼非羁押人员数字监控系统“非羁码”,为非羁押人员监管这一世界性难题提供了中国方案。
贾宇检察长的最新力作《新时代检察理念研究》,既是对新时代检察理念的系统解读,也是对近年来浙江检察工作实践的全面总结。该书围绕“政治性与业务性相统一”“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客观公正立场”“监督与办案相统一”“公益守护”“智慧借助”等六大新时代检察理念展开论述,政治站位高,学术视野广,前瞻性、针对性和实践性强,既充分彰显了检察机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工作总要求,又深刻体现了一名大检察官、一名法学家具有的格局与担当,对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我和贾宇同志相识三十几年了。他的硕士导师周柏森教授、博士导师马克昌教授,都是我的老同学、好朋友。贾宇同志从跟随老师参加刑法学术活动的年轻学子,一步步成长为全国著名的法学家,我很高兴见证了他的成长经历,也曾为他提供过前辈学者应有的支持和帮助。贾宇同志为人谦逊,一直对我执弟子礼。三年前他从古都长安来到我的家乡浙江工作,从大学校长转任省检察院检察长,我也很关注关心他在这样大跨度转型后的工作情况。现在看来,他的转型是非常成功的。我真诚为贾宇同志,也为我的故乡感到高兴。“无问西东,此处自有深情”。我深知,作为法律人和浙江检察的掌舵人,如何在法治实践中更好地贯彻党的主张、服务国家的发展、把握社会最大公约数,贾宇检察长重任在肩。我期待,浙江检察工作在助力浙江高水平打造法治中国示范区、平安中国示范区新征程中展现更大作为,以“浙江检察之窗”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优越性,以“浙江检察之答”回应高水平法治中国建设的“时代之问”。
(作者为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荣誉一级教授,本文为《新时代检察理念研究》一书序言)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llyj/202103/t20210319_5132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