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周春梅事迹中汲取奋进力量作者:刘晓芬  

时间:2021-04-07 来源:河北法院网 作者:佚名

  

  

    今年1月12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向某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向某行凶报复,不幸遇害,年仅45岁。3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中共湖南省委在长沙联合召开表彰大会,追授周春梅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并举行周春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的场合,多次对先进典型和模范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先进模范不能忘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更多时代楷模”。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周春梅法官的名字写进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国人大代表纷纷热议周春梅不徇私情、公正司法的先进事迹。周春梅同志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绝不向邪恶低头的正义坚守,展示了人民法官与不法行为抗争到底的坚定决心和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

    要学习周春梅信念坚定、对党忠诚的政治信仰。周春梅同志始终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始终牢记初心使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践行者,是确保司法公正、守护法治底线的先进典型。学习周春梅,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公正司法的生动实践。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开拓创新,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

    要学习周春梅勤勉敬业、严谨细致的担当精神。公正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作为湖南高院民事审判业务骨干,周春梅法官办案讲求细致、专业,办案数量名列前茅,她平时不仅主动承担庭里的大要案、“骨头案”,还擅长总结办案经验,形成独特的32字“春梅工作法”。学习周春梅,就是要忠诚履职尽责,依法维护公平正义,专业上精益求精,细节上严谨认真,深刻理解法律条文、精准适用法律,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要学习周春梅人民至上、心系群众的奉献精神。人民至上、以人民为中心,是中国共产党的使命担当。怀揣主持正义的法官梦,周春梅从湘西大山一路走来,在办理的多起各方利益矛盾交织、处理难度极大的民事案件中,为了查明真相、尽力为民排忧解难,周春梅法官总是身体力行,深入现场走访调查,组织勘查鉴定,通知召开协调会,加大调解工作力度,在法定范围内穷尽一切手段,力促案件成功审结。学习周春梅,就是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切实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民事权利保护,认真对待群众诉求,提高民事审判工作水平和效率,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

    要学习周春梅严于律己、严守规则的优秀品质。“三个规定”为人民法院防止内外部人员干预司法、以案谋私、利益输送架设了“高压线”,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依法公正履职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周春梅同志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拒绝为任何人的案件打招呼,面对威胁不屈不挠,面对邪恶无所畏惧,用生命捍卫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学习周春梅,就是要树立规则意识,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拒绝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为规范司法行为、严格公正司法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司法生态。

    世间百花不如梅,梅花凋零香如故。各级人民法院干警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学习周春梅,从中汲取奋勇前行的不竭力量,挺直捍卫公平正义的法治脊梁,发扬“为民服务孺子牛、创新发展拓荒牛、艰苦奋斗老黄牛”精神,全力以赴投入到新时代的司法事业之中,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征程中贡献司法智慧与力量。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    


原文链接:http://www.hebei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34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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