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时间:2021-04-1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 作者:佚名

  根据《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自治区公安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自治区公安厅共设23个警务辅助人员岗位,拟招聘46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13日至2003年4月12日期间出生;岗位限定40岁以下的,1980年4月13日至2003年4月12日期间出生);

  4.具有高中(或高中同等学历)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警务辅助人员还应当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和岗位需要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具体要求见附件1);

  5.身心健康;

  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至4月25日24:00止

  (二)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gx.bmpta.com/gatzp/index.aspx)或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网站进行报考,选择报考岗位、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报名材料完成报名。

  扫描二维码进行报名

  

  长按识别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包括:1.二代身份证件;2.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证明(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均可);3.近期免冠彩照1张;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资格审查

  1.报名初审:笔试前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报考人员必须确保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报名材料应完整清晰。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造成网上资料审查未能通过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后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尚未确认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根据审查意见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完善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可于2021年4月20日8:00至4月26日24: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即为报名成功。

  2.面试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公开招聘警务辅助员报名登记表》;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3.全日制和在职教育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明);4.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站打印或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开具);5.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对弄虚作假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经查实则取消所有成绩,并作为不诚信记录在册。

  (四)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5月3日8:00至5月8日24:00期间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公开招聘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四、招聘程序

  对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具体程序如下:

  (一)考试

  考试由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部分组成,应聘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两证缺一不可。考试不收取考试费。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采取上机考试的形式进行,时间90分钟,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公安业务等相关知识(复习范围见附件2)。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5月9日上午9:30至11:00。

  (2)参加笔试的人员为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3)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2.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员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入围。

  (2)体能测试项目:

  男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

  女子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

  (3)体能测评标准:

  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见附件3和附件4)。三个项目均达标方为体能测试合格,有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4)体能测试完成后,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考试结果。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岗位认知程度等。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时岗位考生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均未达到6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1)参加面试人员为体能测试合格人员。

  (2)面试成绩公布在每个考场面试结束后,即宣布该考场应聘人员面试成绩。

  (二)体检

  1.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进行计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聘用人数与报考人员1:1的比例确定。

  2.体检标准采用普通入职体检形式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三)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治考察对象。

  (四)岗位递补

  对于因体检、政治审查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人选。

  (五)公示

  政审合格的人员,经自治区公安厅辅警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gat.gxzf.gov.cn)和广西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

  (六)聘用

  对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根据资格条件和招聘计划确定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

  五、工资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3000元左右(含个人负担部分的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按照自治区公安厅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确定层级及工资。享受带薪年休假、年度健康检查、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待遇。

  六、相关事项

  (一)体能测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政治审查等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入围人员等有关事项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网站(gat.gxzf.gov.cn)和广西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请密切关注。

  (二)应聘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或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三)应聘人员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且在此14天内部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在考试当天进入考场前,向考场工作人员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应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有序接受体温测量,持“广西健康码”,亮绿码或扫码进入考场,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广西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附件:1.2021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信息表 

  2.笔试复习范围

  3.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    

             2021年4月12日        

  


原文链接:http://gat.gxzf.gov.cn/xxgk_68662/fdzdgknr/bmwj/t853136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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