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司法变卖公告2021年5月7日10时(变卖期为60天)

时间:2021-05-08 来源:北京法院网 作者:佚名

  郑重声明

   司法网络变卖是法院在京东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变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变卖,所有变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网络司法变卖活动不收取变卖费用,请竞买人对中介机构以法院名义进行的收费行为提高警惕。因法定情形或者变卖标的物的未知瑕疵可能导致变卖暂缓、中止或者撤销,变卖成交以法院最终裁定为准。因变卖标的涉及案件未知因素可能会导致标的物迟延交付,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变卖公告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将于2021年5月7日10时(变卖期为60天)(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38-1至38-20号1至2层38-01房屋。

  起拍价:307.78648万元,保证金:31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特别提醒:房屋腾退需要时间,请慎重作出竞拍决策!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

  (一)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京东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且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经法院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买;

  (二)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受托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三)重要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股权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京东网对该标的进行拍卖,并由京东网指定的北京嘉辉盛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相关拍卖辅助事务。疫情期间暂不组织看样。咨询电话:18500627330;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凡是参加竞买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六、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成交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变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交付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有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费用,标的物可能存在的例如物业费、供暖费、交通违章扣分、罚款等其他欠费情况,除本公告特别声明外,由买受人负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1年4月26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如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缴纳余款后,领取成交确认书日期由法院通知买受人本人,领取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87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七个工作日内领取执行裁定书,除有依法不能及时移交的情形外,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将拍卖财产移交买受人;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1)京0112执恢39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正阳门支行,账号:0200059338315531439);

  2、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本次变卖标的物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38-1至38-20号1至2层38-01房屋的保证金:31万元。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十二、变卖成交的,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变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变卖期内无人出价的,变卖期结束时变卖程序结束,相关财产按相关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依法处置。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监督电话:12368

  法院咨询电话:刘法官010-81553815

  京东技术咨询电话:400-622-9586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北京市通州区梨园北街187号)
网址: http://sifa.jd.com/

  

  *此公告同步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北京法院网”上发布。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六日

  


原文链接:http://bjg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1/04/id/597609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