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法院法官孙晓:慧眼断家事 人生心向阳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从2019年9月份开始,我开始处理‘家事案件’。这种类型的案件其实很容易让人觉得负能量满满,所以尽可能把双方调解和好成了我每天的工作目标。”当接受记者采访时,兰山法院银雀山法庭家事审判团队主审法官孙晓这样说到。

  长时间处理家事案件,听多了家长里短,孙晓有时候也会受影响,“有时候处理完一些离婚案件,很容易再也不相信爱情了,”孙晓笑着记者说。但是身为一个理性的法官,孙晓却一直秉持着“逆流而上,负重前行”的原则,积极去面对这些让人“剪不断,理还乱”的家事案件。“既然从事这份工作,就要做好它,我必须主动地在这些消极情绪中积极的成长起来”。

  据孙晓回忆,她处理过的家事案件中,有一个离婚案件让她至今难忘。“之所以难以忘怀,甚至是有点让我心里堵堵的,是因为双方其实感情很好,但是就是因为家庭的负累过重,两个人只能离婚。”提起那个案件,孙晓不禁有些感慨。当时女方提出的离婚,却在法庭上一直哭泣,男方眼中有明显的不舍,却坚决同意离婚,这让孙晓觉察出其中一定有隐情。原来夫妻二人感情十分要好,但是男方父亲患了癌症,爷爷奶奶都瘫痪在床,继母又狠心离去,女方带着两个孩子起早贪黑照顾男方家人,女方母亲心疼女儿不得已才要挟女儿“不离婚,就跟你断绝母女关系”,才有了小夫妻二人明明感情很好却被逼离婚的事。了解到双方基本问题后,孙晓及其团队的法官助理、人民调解员等对夫妻二人分别进行了沟通交流,但很遗憾最终双方还是坚持离婚。孙晓表示,虽然法官看起来“只讲法不讲情”,但是其实内心极其柔软,面对这样让人两难的案件,劝和则女方的日子不好过,劝分则男方心里不好过,所以只能尊重双方自己的选择。

  孙晓还向记者介绍到,由于家事审判案件有些当事人情绪激动,性格上偏激加之该类案件由于亲友的介入,极易导致矛盾激化,双方在法庭上大打出手的现象也不鲜见。孙晓表示她就曾经遇到过在法院争吵不休的夫妻,“当时两个人来的时候,女方一看就失去了理智,嚷嚷着“我死了算了”,你问原因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孙晓说。面对毫无理性的对象,纵使法律有千条万条,任谁也不好定案。好在兰山法院的家事审判团队中配备了四名人民调解员,两名年龄大的调解员带着两名年轻的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尤其是咱们李玉梅老师是二级心理咨询师,与人沟通能力强,善于做当事人工作,李强也是多年在调解工作岗位上,加之其原来从事法律工作,业务较熟练。”孙晓说。在上述这件案子中,两位调解员不断做沟通工作,男女双方在经过一段冷静期后终于想通了,原告主动向法院提出撤诉。

  “家事案件相比其他类型的案件,难处理的点在于家务事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从这些复杂的家事案件中,我也在慢慢反思自己,在处理自己家庭事务当中,处理方式哪些是对的,哪些是错的。自己也在慢慢成长吧!”孙晓说。

  孙晓还告诉记者:“现在各地法院都非常重视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在我看来,以离婚案件为典型代表的家事案件,是最适合适用多元解纷机制的案件类型。”为此,除了在家事审判团队中嵌入人民调解员之外,兰山法院还拟与妇联联合,多部门联动参与家事调解,形成解决合力,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同时兰山法院强调诉前调解,坚持家事必调、判前必调,尽量做到能调则调,多调少判,贯彻全程调解,将调解理念贯穿到家事审判的每一个流程节点,立案、送达、庭前、庭后,形式多样,面对面、背靠背不拘形式,给予当事人足够的调解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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