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进藏来拉萨者务必持居住地开具的健康证明
时间: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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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晚上8时许,中共拉萨市委宣传部主办的微信公号拉萨发布刊发《温馨提示》。
核心内容是:
①请近14日居住在湖北省的人员不要进藏来拉萨;
②近14日内本人所在村(居)小区有确诊病例的不要进藏来拉萨;
③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症状患者、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不要进藏来拉萨;
④非以上人员需要进藏来拉萨的,必须持有其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开具的健康证明。
《温馨提示》原文如下
温馨提示
广大进藏来拉人员:
为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进藏来拉人员,有效降低疫情交叉感染风险,最大限度保障您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结合拉萨实际,请近14日居住在湖北省的人员不要进藏来拉,近14日内本人所在村(居)小区有确诊病例的不要进藏来拉,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发热症状患者、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四类人员不要进藏来拉。请你们进藏前,务必在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或村居(社区)开具健康证明,证明非以上区域居住人员、非四类重点人员,我们将健康证明作为进藏来拉必要条件之一,请您积极配合并支持我市疫情防控工作。
在此,我们对您们一直以来对拉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贡献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帮助表示衷心感谢,我们将一如既往竭诚为您服务。
拉萨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编辑 周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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