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的审判:组织被害人偷渡到境外赌博并敲诈勒索,云南德宏一32人涉黑案开庭!
时间: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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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9日,德宏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吴新明等32名被告人涉黑案件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因此案涉案人员众多,且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德宏州中院首次采用“1+1庭审模式”(在德宏州中院设主审法庭,同时在陇川县法院设分审法庭)。这种庭审模式对涉案人数众多,关押地分散的涉黑涉恶案件审理是一种新的尝试和运用,对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审判效率有着较大的促进作用。
起诉书指控:2017年12月15日以来,吴新明为牟取非法利益,勾结境外赌场,纠集被告人刘志伟、王乃发、刘伟等,利用互联网的社交平台发布签单赌博、办理贷款、高薪招工等虚假信息,诱骗被害人到云南省瑞丽市,组织被害人偷渡到境外赌场,强迫或诱使被害人签单筹码赌博,故意制造赌债后以偿还赌债或向拒绝签单赌博的被害人索要高额交通费为由,将被害人带至事先准备好的房屋关押。殴打、虐待、侮辱被害人,通过电话、微信、视频通话等方式向被害人亲友勒索赎金。
他们在瑞丽市中缅边境境外一侧形成了黑社会性质组织。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依托境外赌场,在境外地方武装势力的庇护下,实施一系列犯罪活动牟取暴利,将非法所得用于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及维系犯罪集团的生存、发展,严重破坏我国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影响社会稳定,损害国家形象。
庭审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法庭主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依法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因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云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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