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冈县检察院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质效

时间:2021-12-01 来源:贵州长安网 作者:佚名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面推行以来,凤冈县检察院积极发挥好主导责任,推动多部门联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并在不断总结经验基础上,形成了“审、会、释、签、访”五步工作法,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提质增效。

“审”——全面审查案件事实,确保量刑建议精准。全面审查案卷材料,认真梳理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事实和证据,在加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具有自首、坦白、立功等法定情节的审查同时,也注重对退赃、退赔、取得谅解等酌定量刑情节的审查认定。综合考虑影响量刑的各种情节和因素,提升对案件量刑方面的精准把握力,切实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今年以来,全院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为91.27%,位居全市前列。

“会”——积极开展诉前会商,联动协作形成合力。凤冈县检察院深化认识值班律师或辩护人参与认罪认罚工作的重要作用,要求承办检察官在完成案件全面审查后,都必须积极与值班律师或辩护人沟通,充分听取其意见,借助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亲近的优势,缓解犯罪嫌疑人对检察机关的对立情绪,帮助检察官引导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今年以来,通过律师做通犯罪嫌疑人工作促使自愿认罪认罚达30余人次。

“释”——注重办案释法说理,用心用情教育感化。凤冈县检察院要求案件承办检察官将庭审教育前移至提讯时,通过思想教育、心理疏导、政策感化等多角度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优势和获得的司法红利,对20余名因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了解不透彻、不清晰造成不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成功促使其自愿认罪认罚;对15名抱有趋利避害侥幸心理不认罪认罚,或者对量刑建议讨价还价的犯罪嫌疑人,对其开示相关定罪量刑证据,从根本上打消了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强化释法说理效果,使其能够真正认识自己的错误,真诚认罪悔罪、改过自新。

“签”——值班律师见证签署,全力保障诉讼权利。凤冈县检察院主动与县司法局衔接,在全县律师中选派10名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精通的律师固定到检察院值班,确保认罪认罚案件律师参与全覆盖。今年以来,自愿认罪接受刑罚的269名犯罪嫌疑人,均在辩护人或值班律师在场情况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逐步开展控辩协商签署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对8件重大案件认罪认罚协商和签署具结书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具结书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

“访”——做实后续回访工作,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凤冈县检察院对特殊案件进行逐案回访,针对在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后有反悔苗头,有上诉倾向的案件,密切关注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可能上诉的情况。充分发挥驻所检察室作用,及时掌握被告人心理状态,今年以来,对欲留所服刑而上诉拖延时间的8名被告人进行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后成功息诉,节约了司法成本。同时以案警示,形成震慑效果,对无正当理由上诉,滥用程序达到自己目的,浪费司法资源的案件,坚决依法同步提出抗诉。


原文链接:http://www.gzpeace.gov.cn/info/1411/4964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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