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

时间:2020-03-09 来源: 作者:

  扬凡

  2月14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认真评估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

  疫情发生以来,从国家到地方,从立法到执法、司法,依法保护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规交易、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呼声,空前嘹亮。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在依法保护野生动物、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也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责任。

  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继续依法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人民法院要及时研判当前破坏野生动物案件的严峻形势,有效震慑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犯罪活动。特别是在防控疫情期间,要从重从快审理涉破坏野生动物案件,对重大破坏野生动物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审理,协同相关部门坚决摧毁一批跨区域犯罪团伙,要从源头上为防控疫情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此外,人民法院还可以积极开展以案说法,扩大宣传效果,进一步增强辖区群众对野生动物及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采取严刑峻法追究犯罪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有效打击和遏制犯罪行为,但要想从源头上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只有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从法院审理的相关案件来看,被告人不知情不懂法而非法猎捕破坏野生动物的现象并不鲜见。因此,要进一步加大保护野生动物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好以案释法工作,提升对公众的普法实效。与此同时,要与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利用形式多样的科学方法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案例,让生活在林区、山区的群众充分意识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性,以及猎食野生动物给人类的卫生健康所带来的严重危害性,使国家的法律变成群众自觉的行为准则。

  最后,要通过审理相关案件,注意发现野生动物保护中存在的监管漏洞,为修改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出司法建议和科学依据。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为滥捕滥吃野生动物敲响了警钟。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更加严格保护野生动物,是改变我国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现状、遏止乱捕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根本举措。目前,我国的野生动物保护重点在国家级保护动物,而非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几乎处于“有效防护为零”的状态。从公共卫生安全角度来看,蝙蝠等一些野生动物,虽不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却是对人类健康威胁极大的病毒的天然宿主或中间宿主。因此,要关注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通过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更加明确传达尊重自然、保护动物、维护生态和谐的理念,引导人们收起以“利用”之名向自然无限索取的贪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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