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贩毒获刑 两岁幼子无人看护养育——检法合力为无辜孩子找“家”

时间:2021-12-15 来源:辽宁长安网 作者:佚名

  “这是你儿子在新‘家’生活的视频,是检察官委托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作人员录的,让你放心……”11月15日,在丹东市看守所,一名管教边说边打开手机视频。服刑人员王某(女)看着两岁的儿子小强(化名)在工作人员细心的照顾下快乐生活的画面,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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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案检察官李丰庆(右)与同事研究案情。

  一个难题牵动“两家心”

  今年3月,王某因贩卖毒品被东港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但在对王某收监执行中却遇到了难题。王某与两周岁的儿子小强均系艾滋病毒携带者,王某是小强唯一的监护人。因小强无人看护养育,王某一直没有被收监执行。

  如何依法履行刑事执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平正义,在充分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前提下推进刑罚执行?东港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与东港市法院刑事审判庭联系沟通,决定检法联手,协调相关部门为小强安个新“家”,找个“代育妈妈”(监护人)。

  从5月开始, 东港市检察院刑事执行监督检察官李丰庆与东港市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张凯走访了丹东、东港民政部门,帮助小强申请到多个救助项目,可以解决王某服刑期间委托他人代养小强的养育费,但几个月过去了,小强的临时“代育妈妈”依然没有找到。

  新“家”有着落了 

  10月12日,办案检察官与办案法官通过多种渠道,将王某的一个近亲属约到检察院,动员对方给小强当“代育妈妈”3个月。但被其以种种理由拒绝。第二天,办案检察官和办案法官又走访了丹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问询小强病情和安全监护防范措施等,探寻长期住院的可行性,但没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

  面对困境,10月14日,办案检察官与办案法官再次来到丹东市民政局,同丹东市民政局副局长景欣、社会福利科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了交谈,就国家和我省关于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规定中涉及民政部门职责部分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如何收养小强问题进行了商讨。检察官、法官这种执着的工作精神深深地打动了民政局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当日下午,丹东市民政局作出决定,将小强托付给某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临时监护。小强的新“家”有着落了,小强找到“代育妈妈”了!从丹东返回东港,办案检察官马上联系协调东港市民政局准备相关材料,通知公安办案民警准备好王某收监相关材料……

  10月15日上午,办案检察官和办案法官到有关部门为小强办理了相关手续,并协助疾控中心人员到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小强的“代育妈妈”做艾滋病知识宣讲,确保小强顺利入住新“家”。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小强设立了单独房间,安排两名专职女护工给小强当“代育妈妈”,并专门配备了用于存放艾滋药品的医疗冰箱。

  当日下午,王某被收监服刑进入了丹东市看守所。

  悔恨的泪 感动的心

  近年来,东港市检察院在依法履行刑事执行监督职责时,充分认识到既要严格司法,又要考虑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感受到检察温度,人性化司法,最终让办结的每一起案件实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为了让小强适应新“家”生活,检察官为小强送去了小汽车玩具和羽绒服等物品,还贴心地委托工作人员将小强与“代育妈妈”一起玩耍、生活的片段录制成视频,转发给看守所的管教拿给王某看,让她放下对小强的担心。

  11月17日,办案检察官又委托管教给王某带来信息:小强的两次儿童疫苗接种都由未保中心的“代育妈妈”按时完成,请放心。王某的眼睛再次湿润了……

  


原文链接:http://www.lnfz.cn/news/466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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