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司法局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监督管理的意见》政策解读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监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促进律师依法、规范、诚信执业,根据《律师法》和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当前律师管理工作的形势和任务,制定本《意见》。
二、律师执业监管分为哪几个层面?
律师执业监管分为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律师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和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三个层面。
三、如何加强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管理?
一是健全完善资质审批准入机制。行政机关严把律师队伍“入口关”,律师协会严格组织实习登记、集中培训和实习考核,确保为律师队伍培养、输送合格人才。
二是健全完善日常指导监督机制。组织开展定期或专项检查活动,适时开展对律师执业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制度,健全律师执业投诉查处机制,建立律师不良执业信息记录披露制度。
三是健全完善律师办理重大案事件指导监督机制。通过约谈提醒、及时指导、全程及现场监督、应急处置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律师办理重大案事件的指导监督,有效防范、纠正律师违法违规问题。
四是依法依规惩处律师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坚持教育与惩处并举,加强行业处分与行政处罚的有序衔接,进一步完善律师诚信体系建设,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制度和信用信息披露制度,不断提高律师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
四、如何加强律师事务所规范化管理?
一是落实行政管理、行业管理措施,建立完善、科学的管理体制。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登记事项变更报批备案、统一收案收费、利益冲突审查、档案、印章和文书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
二是强化管理意识、责任意识,培育律师良好执业习惯、端正执业态度、提升执业技能。主要包括建立健全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投诉查处和执业过错责任追究、公示公开、年度检查考核等制度,规范开展业务推广活动,鼓励律师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三是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律师事务所综合竞争力。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提取执业风险、事业发展、社会保障等基金,健全民主管理制度、重大疑难案件请示报告、集体研究和检查督导制度、利益分配制度。
(四)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执业。建立健全聘用人员管理、违规律师辞退和除名、人员异常动态报告及处置、实习人员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加强律师执业监督管理的目标是什么?
引导律师事务所走规模化、专业化、国际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
原文链接:http://sf.tj.gov.cn/ZWGK748/ZCFG8209/ZCJD4155new/202012/t20201214_49866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