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与佛山市政府共同研究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工作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12月18日,省司法厅与佛山市政府召开座谈会,就推进佛山市全面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取得更大进步和实现高质量发展等进行座谈交流。调研座谈会由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主持。佛山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陈小坚,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春生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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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听取了佛山市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加强重点领域行政立法工作,推动和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创新,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提供法治保障等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持续提升法治佛山建设水平,加快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推动涉外法律服务行业发展等工作交流意见和建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总书记赋予广东的总定位总目标,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省(市)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我省“1+1+9”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法治领域和司法行政改革,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契机,推动“十四五”时期法治广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走在全国前列。

  会议指出,佛山市经济总量位于全省前列,制造业更是位于全国前列,法治基础扎实。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区位优势和发展实际,发挥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作用,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政府关注、群众关切、社会关心的领域科学谋划法治建设,努力在法治建设与统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法治领域改革与创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等方面重点发力,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更好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佛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要积极开展针对新业态新模式的法治前沿研究,从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角度考量,积极主动跟进解决佛山传统制造业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问题,探索适合改革开放和高质量发展的立法新模式。要以促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为着力点,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统筹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行政执法“两平台”建设,紧紧围绕社会转型带来的治理难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的矛盾纠纷化解功能,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促进整个社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要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统筹作用,全面调动基层一线内生动力,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举全市之力形成抓好示范创建活动的工作合力,积极培育更多值得向全国、全省推广的法治政府建设新品牌,形成“双向复制”,串珠成链,为助力全省法治建设贡献更多佛山经验、佛山样板。要加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加快推动涉外法律服务业多元发展。

  省司法厅相关处室和佛山市司法局、市律师行业党委等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原文链接:http://sft.gd.gov.cn/sfw/news/toutiao/content/post_31534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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