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四川市县法治指数》系全国第一个全省性的市县一体法治建设指标体系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近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了《四川市县法治指数》(以下简称《法治指数》),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宪法法律实施、地方立法质量、法治政府、公正司法、法治社会、法治监督与保障7个方面进行设计,分为7个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73个三级指标。《法治指数》是全国第一个全省性的市县一体法治建设指标体系。

  《法治指数》是一套系统、完整的法治建设评估办法。梳理发现,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这一一级指标下面包含加强党领导法治建设能力、健全党委领导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两项二级指标;宪法法律实施方面包含了宪法法律宣传和合法性审查两项二级指标;地方立法质量方面包含市(州)地方立法机制和社会参与立法两项二级指标;法治政府方面包括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四项二级指标;公正司法方面包含司法权规范运行、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两项二级指标;法治社会则包含了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公共安全体系健全、守法普法等四项二级指标;法治监督与保障包含了监督体系建设和法治保障情况两项二级指标。

  “制定《法治指数》,是为了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实现可量化的法治正义,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法治指数》围绕全面加强党对依法治省各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为评价主体,评价对象涵盖市县两级,准确反映基层法治成果的社会评价状况,为省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围绕客观反映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将单一封闭的法治建设工作评价转变为多元开放的法治建设状况指数评价;围绕激活人民群众参与法治建设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构建多元参与的评价机制和开放共享的成果运用机制,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督促法治建设。

  “制定《法治指数》也是对依法治国战略在基层落地生根的一次探索。”上述相关负责人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依法治县迫切需要路径模式和工作指引,《法治指数》立足于法治建设,将法治建设中的几个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进行分解,设定分值,明确权重,确保了面上工作不落空,重点工作有聚焦。”

  “反映法治工作实际成效、注重人民群众法治感受是《法治指数》特色亮点之一,”上述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准确反映人民群众的法治感受,《法治指数》的73个三级指标对应的73个观测点中,有22项需要进行社会满意度调查,把人民群众对于法治建设的真实感受作为一个地区法治建设的评价标准。”

  下一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还将通过加大对《法治指数》的宣传力度,让市县认识到法治工作的重点环节、重要内容,更加突出和聚焦法治建设着力点和关键点;以《法治指数》为指导,深入开展全面依法治县模式的探讨和研究,进一步找准找实主要问题、薄弱环节,细化优化工作举措;逗硬考核,以考促建,推动市县法治建设做实做细做深,努力探索体现中央要求、具有四川特色的依法治市、依法治县模式。

  


原文链接:http://sft.sc.gov.cn/sftzww/zcjd/2020/4/26/06959d30ac864dafad52c8b9954e61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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