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近日,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为方便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实施意见》具体内容,现就《实施意见》相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党的十九大作出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2019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19〕44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印发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满足全省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按照省领导指示精神,省司法厅组织起草了《实施意见》,在多次讨论、修改、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成《实施意见》送审稿,进行了合法性审核。2020年4月,郭瑞民副省长主持召开法治政府建设专题组2020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实施意见》;5月,《实施意见》经省委深改委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二、总体思路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尤其是“两快、两全”和“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十二字”目标要求,是做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根本方向和根本遵循。《实施意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要求,按照《意见》的部署安排,落实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着眼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将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全省改革发展大局、纳入推进法治贵州建设中去统筹谋划、安排部署。

  二是着眼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紧密结合新时代推进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的实际,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大统筹和保障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的职能优势,努力实现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整体设计、协调推进和统一管理。

  三是及时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需求、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从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既考虑到公共法律服务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出了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的多项举措;又从不同领域的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出发,部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的改革任务,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四是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发展。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落实政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激发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积极性,创新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形式和供给模式,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促进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全业务、全时空的服务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需求。

  三、主要内容

  一是强化对标对表,便于任务实施。《实施意见》依据中办、国办《意见》精神,严格落实党和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法治建设、公共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法规和政策规定,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借鉴外省市经验,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全时空供给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等普惠;提升科技信息化水平,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全业务融合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四个方面,明确十四项主要任务,确保任务内容详实,责任明确,便于实施。

  二是结合贵州实际,突出贵州特色。立足贵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聚焦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及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全力实施三大战略行动、加快三大国家级试验区建设的公共法律服务需要提出实施要点,安排了开展法治扶贫、健全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等具有创新性和贵州特色的工作。体例上,坚持创新整合,不照搬照抄,便于对《意见》的学习理解和一体化落实。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保障支撑。为确保实施意见的全面、有效落实,在第四部分设立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专章,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队伍建设三个方面,明确了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具体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体制和运行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平安贵州考核、法治贵州考核、法治政府示范创建等指标体系;把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建立省、市、县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村(居)法律顾问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及法治文化阵地和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建设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职能,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及队伍建设,为实施意见的落地落实提供了有力的保障支撑。

  政策文件: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jdhy_97/zcjd/202007/t20200703_613343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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