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 的起草说明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

  一、起草的背景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均对法治乡村建设提出明确要求。2019年6月9日,胡春华副总理在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强调要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2019年6月11日,司法部傅政华部长在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要求各地依法治省(市、县)要将法治乡村建设纳入全面依法治省、治市、治县的工作规划,并制定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

  二、起草的必要性

  法治乡村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乡村处于国家治理体系的最基层,是社会的终端和末端,只有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才能夯实法治社会根基,筑牢全面依法治国的根基。当前,我省法治乡村建设面临乡村秩序的基础受到冲击、乡村治理的制度供给不足、侵害群众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自觉尊法守法习惯尚未普遍养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不充分、不平衡等问题,需要通过法治的方式来解决,需要法治保障。《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为我省法治乡村建设提供一个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的行动指南。

  三、起草的过程

  2019年6月9日全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会议和2019年6月11日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厅立即在党委扩大会议上组织学习传达了两个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明确起草《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后文简称《实施意见》)。随后,按照厅领导的指示成立《实施意见》起草小组,通过前期查阅、研读了大量涉及农村法治建设方面的文献资料及规范性文件做好《实施意见》起草相关准备工作。同时,在全省范围选取在法治建设成绩突出和相对较为滞后的乡村为对象,紧紧围绕农村法治宣传、建章立制、以法治村等方面的现状、主要做法、取得实效等方面,通过实地走访和书面调研结合的方式开展了调研。在一个月时间内,主要深入到贵阳市、遵义市、六盘水市、黔东南州、黔西南州等地,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形式实地进行了调研。

  期间,司法部普法依法治理局副局长刘汉银带领浙江、云南、四川等部分省份组成的调研组到我省调研“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深入贵阳市、遵义市等地的乡村对农村法治建设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了《全国关于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文稿修改座谈会。周全富副厅长带领的起草小组成员全程陪同,并全部参与起草、修改了《全国关于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初稿),其中提出了许多意见建议,大多数得到了起草小组的采纳。

  《实施意见》初稿完成后,分别向省委依法治省委各协调小组及成员单位、各地司法局、厅机关各处室发出征求意见函共66份,起草小组对意见进行梳理、吸收后,最终形成《实施意见》送审稿。

  四、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文本体例和框架

  《实施意见》(送审稿)共三部分,按照“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的思路拟写,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三项内容构成。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由完善涉农领域立法、规范涉农行政执法、强化乡村司法保障等十项内容构成。第三部分为“组织实施”,由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支持保障等四项内容构成。

  (二)贯彻落实中央要求

  在框架上《实施意见》(送审稿)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法治乡村建设的意见》的总体框架搭建,逐一对照中央文件要求,并从三大部分着手,在“主要任务”部分中对涉农领域立法、涉农行政执法、乡村法治宣传教育等九项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并结合贵州实际,增加了第十项“加大法治扶贫工作力度”内容,确保中央依法治国委对法治乡村建设工作要求在我省得到贯彻落实。

  (三)突出贵州工作特色

  ?结合我省“三变”改革工作,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乡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等立法研究。由于我省“八山一水一分田”山多路陡群众诉讼不便的情况,进一步优化人民法庭设置,并以移动微法院为抓手,完善网上立案、调解、开庭等功能。对我省乡村交通肇事、早婚早育、赡养老人、农村基层“微腐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等重点突出问题提出整治内容和要求。公共法律服务方面结合贵州法网、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宣传应用,建设完善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出台《贵州省人民调解条例》规范和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大力发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开展民转刑案件零发生创建。构建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网络,将省、市、县三级法律服务资源全线下沉至乡镇村居,打通服务基层“最后一公里”。为做好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增加了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法治扶贫,推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扶贫开发工作,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和政府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扶贫工作。

  政策文件:中共贵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印发《贵州省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原文链接:http://sft.guizhou.gov.cn/jdhy_97/zcjd/202007/t20200703_613336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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