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开展全民反诈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集中公开宣判活动
近年来,重庆法院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坚决贯彻中央部署和最高人民法院、重庆市委工作要求,全力推动全民反诈和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两个专项行动有力有序开展。在全民反诈方面,全市法院已审结电信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6305件10518人,累计判处罚金2.93亿元,追赃挽损3.98亿元;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方面,全市法院已审结案件122件350人,追赃挽损2300余万元。
为持续对电信诈骗和养老诈骗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有力威慑犯罪分子,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6月21日,重庆市高法院组织全市中基层法院对4件养老诈骗、26件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44名被告人受到严惩。
6月21日,潼南区人民法院对王某诈骗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潼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至2021年11月期间,被告人王奇虚构古董交易中介人员身份,通过电话、微信联系有出售古董意向的被害人,以帮助被害人售卖古董为由,骗取被害人交纳实名认证费、交易保证金等费用。王奇使用多个微信账户实施诈骗,共诈骗被害人69人,其中以老年人居多,诈骗金额共计108106元。案发后,王奇的亲属代为退赔了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
潼南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王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6月21日,江津区人民法院对刘深诈骗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江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至2022年4月期间,被告人刘深虚构其能帮他人补交养老保险的事实,骗取蒋乐、夏一一等8名被害人好处费共计人民币25.4万元。2022年6月29日,被告人刘深主动到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投案自首,其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江津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深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被告人刘深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
6月21日,渝北区人民法院对冉宜等8人诈骗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渝北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3月至2022年7月,被告人冉宜组织被告人肖霖、冉亮等人先后以重庆市沙坪坝区某小区、九龙坡区某小区为窝点,通过在陌陌、百合网等网络交友平台上,虚构、假冒“白富美”的身份,与男性网友交友、“恋爱”,谎称参与投资可获取高额收益,引诱被害人进入虚假的投资平台进行“投资”,进而制造提现障碍,诱使被害人继续投入资金,实施诈骗。被告人冉宜负责管理诈骗团伙,与境外诈骗集团联络;被告人肖霖、白森、冉亮、冉珊、冉石、张瑜、熊力及冉伍(另案处理)等人系“键盘手”,直接与被害人联系、“交往”;冉陆(另案处理)主要负责发语音,张瑜和汪辛(均另案处理)负责煮饭和照顾生活。犯罪所得收益由冉宜与境外诈骗集团按各50%分配,冉宜与“键盘手”再各分50%。经查,该团伙共计诈骗被害人120余万元。
案发后,冉陆退赔被害人任某1万元;冉陆、冉宜退赔被害人王先0.5万元,取得王先谅解;汪辛、白森退赔被害人谢海1万元,取得谢海谅解。在审查起诉阶段,张瑜退出违法所得1万元、熊力退出违法所得2万元、冉伍退出违法所得810元。
渝北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冉宜等8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二十万元至六千元不等;责令各被告人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对扣押在案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6月21日,万州区人民法院对陆某某诈骗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万州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2022年2月,被告人陆西木伙同江成(另案处理)在明知张良川(绰号“小马哥”,已判决)等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情况下,冒充单身或者离异女性,以交友、婚恋为幌子,使用虚假美团购物链接骗取他人财物的手法、“话术”以及虚假购物平台链接二维码、后台数据结算账号,提供给张良川等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并向张良川等人收取通过购物链接二维码流入虚假购物平台诈骗资金的20%作为获利。2022年2月至同年5月期间,张良川(已判决)、陆西林(已判决)、陆西森(已判决)、陆西海(已判决)等人采取上述作案方式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148790.93元。案发后,被告人陆西木近亲属代为退缴违法所得1万元。陆西木于2023年2月16日被抓获,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万州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陆西木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撤销缓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五千元。责令被告人陆西木以148790.93元为限与同案犯共同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文中人物均系化名)
原文链接:https://zfw.xzdw.gov.cn/zfjj/xxyd/202307/t20230705_3713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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