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找回丢失的亲情
2023年正月初六,人们还沉浸在新年的欢乐中,我接到一位当事人的电话,咨询其父母赡养的问题。他们兄妹四个,一个弟弟,两个妹妹,父母一直是三个闺女在照顾,儿子已经七八年没有回家看过父母,更别提赡养父母了。经过半个小时的通话,我大致了解他们家的情况及矛盾。考虑到她家境贫寒又没有专业的法律知识,为了减少当事人的开支,我建议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律师为其准备材料,方便诉讼。
我从事民事审判14年,审理最多的便是家事案件。在形形色色的家庭矛盾中,有因鸡毛蒜皮而横眉冷对,有因感情淡漠而形同路人,有因财产纠葛而相互仇视。家事纠纷往往交织着道德与伦理的矛盾,关系到群众最切身的利益。“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托尔斯泰的这句名言或许是对这些家庭最好的注解。而有的时候家事审判所解决的更多的是人们最基本的情感纠葛。
“大案”“小事”总关情
过完年,原告张大爷的大女儿来送材料,情绪很激动,数落了很多她弟弟的不是:“年前到弟弟家,妹妹被逼得给弟弟跪下,弟弟过年都没回家看望父母……矛盾这么大,案件肯定调解不成。”
家庭矛盾纠纷,最好的审判方式就是调解。考虑到赡养案件涉及的都是至亲,简单的一判了之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老人的赡养问题,关键在于化解矛盾,修复关系。我当即让法官助理通知双方到法庭,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了解情况,找到矛盾根源,另一方面也想着能尽力促成调解。
被告张某的电话一直没有打通,他爱人一听说是赡养的事,直接把电话挂了。为了降低当事人抵触情绪,我通过彩信将诉状发给被告,让其了解原告的诉求,为其留够充足的时间进行法律咨询。
五天后,我先通过短信告知我是法院工作人员,为解决其父母的赡养问题,稍后会进行电话沟通。10分钟后,被告接听了电话,接下来的时间,我安静地倾听被告发泄自己的情绪,引导被告说出自己的心声和想法,并从法律、亲情等各方面劝其履行赡养义务。半个小时的电话沟通,我找到了双方的矛盾所在,缘是因为被告妻子与其母亲的婆媳矛盾不断升级,被告才一直没有回家。我顺势让被告回来一趟,在村委会进行调解。最终经过一个上午的努力,在村委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四个子女出钱将其父母接到被告家附近的养老院,方便被告张某照顾。至此两代人终于握手言和,相拥而泣,破碎的亲情得以修复延续。
听到当事人发自肺腑的感激之时,我的心里由衷地感到幸福,俗话说的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大概说的就是我当时的感受了。我始终认为法律是有温度的,这份温度需要我们法官用“心”、用“情”传递给人民群众。很多时候,“案结事了”和“案结了事”的差别,就在于这份温度上,哪怕是一桩小小的调解案件也不容半点马虎;法官定分止争,承载的是法律的尊严、司法的温度,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盼,在案件的处理中,这就需要更多的智慧,更需要一颗为民的公心,一刻不敢懈怠,才能对得起“法官”这个身份。
原文链接:https://www.hncourt.gov.cn/public/detail.php?id=196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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