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手记 |从惊讶、坚持到执着,我感悟到司法之美

时间:2024-04-20 来源:江苏法院网 作者:佚名

  时间是最好的沉淀。给自己多一点时间,也给别人多一点时间,让执着与坚守同频共振,收获的将不仅是人生中的点滴丰盈,而是无比幸福的美好。十年之前,我告别红砖墙绿草地的华政园,坚定地迈入启东法院的大家庭,满怀激情将在校园中汲取的法治营养努力播撒在我所热爱的审判事业中。十年之后,我已从一个初出茅庐的应届毕业生到见习助理审判员、法官助理再到成长为一名员额法官,一路走来,转变的是角色岗位,不变的是法治初心,用心办好每一件案子,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初拿案件的惊讶

  2023年5月18日,我的办公桌上新收了一件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我翻到起诉状那一页,诉请是要求判令被告返还6元停车费。十年来,我办结了各类民商事案件达三千多件,案件标的也从小的几百元到多则几千万,但是面对标的这么小的案件,我不免还是有些惊讶。基于法官的直觉和专业判断,这个案件肯定不是被告同意返还6元就可以了结。

  在案件排期之前,我第一时间先联系了被告,通过前期沟通,我发现被告显然没有重视这个标的只有6元的案件,更没有调解解决的意向。我随后联系原告,其称被告停车收费计时错误,多次反映问题均没有解决无奈才起诉,坚决要求法院主持公道。

  放下电话,我不由得想到了一部电影《秋菊打官司》中秋菊要的是“说法”,而我这个案件的当事人要的“说法”则是一纸关乎公平正义的判决,这一纸判决才能彻底解开原告的心结。

  两次开庭审理的坚持

  法官不能拒绝裁判,案件还是如期开庭。秉持着“小事化了”的原则,第一次开庭我坚持劝说双方进行调解。庭审中,被告委托律师来开庭,称自己收费没有问题,但愿意直接返还6元,可原告却坚称收费计时有问题,还是要求判决。到底是原告停车占用两个停车泊位恶意逃避缴费,还是被告的智慧停车系统计时有误,我也迫切地想要查明事实真相。

  客观事实与法律事实面临冲突,举证责任如何分配?原告在被提醒收取6元停车费的次日即多次打电话向被告反映收费有误,被告工作人员并未实际调查核实原告车辆的实际驶离时间,也未及时提醒原告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实际停车时间。而原告未能及时保存行车记录证据用于证明停车时长。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能因为原告系一名专业的律师,而对其苛以过重的举证责任。第一次开庭后,我积极联系公安部门询问能否调取案涉路段停车的监控录像,原告也在积极寻找补强证据。终于,原告所居住小区的车辆出入记录推翻了智慧停车的记录时长,“案件真相”在第二次开庭审理后浮出水面。

  加班撰写判决的执着

  审判系统中不断增加的未结案件,还有接近审限的红色数字,时刻提醒着我必须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办案效率,让审理按下“快进键”,因为每一个案件的审结都关乎着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兑现。每当撰写完一份判决书后,个案带给我的感受和收到当事人的一句“法官,您辛苦了”都让我感觉辛苦没有白费,这或许是每一个法律人无怨无悔的执着追求。一个标的6元的案件,两次开庭审理,多次的庭前庭后沟通,最后以判决为该案划上句号。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判决之后,案件审理虽然结束了,但是对于该案反映的问题让我不断思考。作为一名法官,要学会和善于“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案件,学会、善于运用政治智慧、法治智慧、审判智慧推动实现讲政治和讲法治的统一、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于是,我及时撰写了司法建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诉源治理贡献法治力量。

  我的期盼

  “自我雕刻的过程是痛苦的,但是坚持之后的结果是令人惊艳的。”下一个十年,我将主动将价值判断纳入司法裁判之前置考量,综合情理法的有机融合,多一句“嘘寒问暖”,多一次全力以赴,多一份脚踏实地,以“如我在诉”的境界感同身受人民群众的切身诉求,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能动司法理念贯穿到审判工作始终,让司法裁判既有温度又有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jsfy.gov.cn/article/9684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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