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不悔绽芳华——记全省法院先进个人李芳

时间:2024-04-20 来源: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李芳,女,汉族,1981年2月出生,法学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二级法官。她凭着对审判事业的执着热爱和忠于法律的高度责任感,十年如一日,默默奋斗在审判工作一线,办案九百余件,无不合格和瑕疵案件,始终坚持仔细、踏实、肯干、负责的工作态度,恪尽职守,廉洁自律,勇于担当,多次获得各项荣誉。2018年被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2019年受到赫山区人民政府嘉奖,2022年12月被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

  一、加强学习,政治上忠诚

  她深切体会更新知识储备的重要意义,注重业务学习和司法调研,不断提高在新形势下驾驭审判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其撰写的《契约自由何以确立:“私法合同”行政义务的限定——以网络服务平台审查监管责任为视角》等学术论文曾获得国家级二等奖3次、省级一等奖2次,并多次在刊物上发表。她还经常参与法院普法宣传、法学会“专家开讲”、陪审员入职授课等活动,在外单位多次开展专业讲座,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攻坚克难,业务上精进

  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伊始,赫山区委借调李芳至赫山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她到岗以后,工作扎实细致,善于总结,勇于创新。如创新性地建立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工作流程和标准,保障了全区460余条线索的收集、交办、审查、回复有序完成;建立了线索归档编码体系,全部线索均装订成卷并科学归档;实现了全流程政务的电子化,所有线索信息生成海量动态数据库,随时随地满足各项数据调取需要,并把全部文书材料形成电子和纸质两套版本保存;同时发挥自身丰富的法院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协调办案单位评估线索办理,积极谏言献策,有效推动了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开展。

  她建立的涉黑涉恶线索办理管控方法曾获得市、区领导的多次表扬,并被市、区同类机构参考应用。2020年11月李芳回到益阳市赫山区法院工作,在完成正常审判任务的同时,勇挑重担,负责了“4.08” 涉黑专案的审理。该案系湖南省公安厅、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全国扫黑办专案督导。

  李芳克服所在庭室案多人少的现实困难,在法定时限内扎实有序完成了提前介入、庭前会议、开庭审理、依法宣判等各项工作。全案阅卷100余册,2次组织庭前会议,主审长达4天,该案有20名被告人,有24名辩护人参与庭审,制作审理报告及判决书20余万字,形成相关工作方案、汇报材料、讯问笔录、阅卷笔记等工作材料60余万字,逐笔审查全案共计300余人次的犯罪事实,严格适用法律,准确定罪量刑。

  办案期间一直保持着积极的工作状态,最终按照上级要求优质、高效地完成了审理任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敢于吃苦,作风上优良

  2021年李芳因承担专案办理达数月,客观上可能影响到年度绩效考核,但她丝毫不讲客观原因,坚决不拖单位后腿,全身心投入到忘我工作当中,加班加点成为工作常态,节假日放弃休息,任务紧急时甚至通宵达旦地工作。仅第四季度结案近60件,并且保证了办案质量,全年无一发改案件,短期内迅速提高了各项考核指标,案件收结比自40%提高至98%。同时积极响应该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与全庭人员一起就各相关类型案件进行评查,并服从领导安排,完成了编写法治宣传单、开展法治讲座、撰写报送最高院案例等各项任务。

  李芳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忠实地履行着一个法院干警的职责。她坚信“思想只在沉默中孕育,美德也只在幽居中产生”,不断提升职业道德素养,严格自律,社交简单,生活低调。在工作中牢固树立“求真务实、廉洁司法”的理念,坚持依法公正行使手中权力,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得到了人民群众和业内人员的高度评价。

  李芳做到了干一行爱一行,把青春年华奉献给审判事业,以捍卫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终身的奋斗目标,未来可能会有峥嵘坎坷,但都不能阻止她拼搏奋斗的脚步。

  

  


原文链接:http://hngy.hunan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3/02/id/714982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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