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人民监督好声音】人民监督员说监督——公开听证促公信 司法为民暖人心

时间:2024-05-20 来源:山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田小芳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教师

  2023年度优秀人民监督员

  2022年我被山西省司法厅任命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在这几年的履职工作中,在深度参与检察机关在个案的检察实务中,在与检察官和其他监督员的交流中,我深刻地体会到每个默默工作的检察人对法律的尊重和对人的关怀,与其说是在监督,不如用“联动”更贴切。

  这是一个真实的履职案件:2024年1月25日,我受邀参与了检察院针对王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不起诉决定进行的一场听证会。王某是一个40多岁的打工人,2020年11月家里装修房屋时资金紧张,开始使用信用卡的透支功能,本以为能按时还款的他后来遇到失业的窘境,收入降低、家庭支出不降反增的困境让他不得不选择向银行违约,经过银行多次催款都无法偿还。最终银行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以信用卡诈骗罪立案,认为王某在不结合其实际收入和履约能力的情况下使用信用卡透支功能,并且经过银行多次催款后仍不偿还的行为,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院认为王某的行为虽然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但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决定不起诉。在最终作出这个决定前,邀请包括我在内的三名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听证监督。落座到监督员席位后,我看到嫌疑人王某已经在我的右前方座位,王某微微低着头,眼睛红红的,头发已经花白,双手有些颤抖......几秒钟的观察后我迅速地回到工作人员给的资料中来,接着的程序为主办检察官对案情做介绍以及相应的法律意见、值班律师发表意见、侦查机关发表意见、被害单位发表意见,这些意见都一致地同意检察院对王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接下来是监督员提问的环节,同行的一位监督员问王某当时为什么要透支这么多的钱,王某说钱是用来装修房子的,本以为自己有工作是可以还上的,没想到疫情后工作越来越难,没有多久就失业了,只能打一些零工来勉强生活......通过监督员的询问我们也了解到王某后来与银行签署了赔款协议。生活的不易在成年人的世界里似乎是永恒的存在,但是,成年人必须要为自己的错误买单。

  本案的三位监督员来自不同的专业和行业领域,有在企业工作的员工,有在高校任职的教师,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具有高度的专业性,要结合案件中的具体情况适用法律。在不公开评议阶段,各位监督员了解了信用卡诈骗罪入罪的标准后认为本案的确属于情节轻微的情形,对社会的危害性小,再加上嫌疑人已用行动积极地向受害单位进行赔偿,因此同意检察机关不起诉的意见。评议结束后,我代表其他监督员发表共同的、一致的意见:同意不起诉的决定,同时希望嫌疑人能够珍惜此次重获自由的机会,在以后的生活中重视自己和家人的社会信用,用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进行消费。

  履职以来,通过对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进行监督,我深刻体会到了监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人民监督员不仅是对检察机关办案活动的一种监督,更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一种保障。我们的监督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发挥判断力和分析能力,审慎对待每一个案件,确保监督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和协作,不断加强学习法律等专业知识,以便更好地履行监督职责。

  作为一名人民监督员,我时刻铭记自己的责任与使命,正如入职时宣誓的那样,我将始终秉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利益不懈努力,努力做好司法公正的“第三只眼”。展望未来,我将继续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信念,认真履行人民监督员的职责,为维护司法公正和人民群众利益贡献自己的力量。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社会力量能够关注和支持人民监督员制度,共同推动司法公正和法治进步。

  

  (来源: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原文链接:http://sft.shanxi.gov.cn/zwyw_20182/gzyj/202405/t20240520_95637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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