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人民监督好声音】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 助力司法阳光运行

时间:2024-05-20 来源:山西省司法厅 作者:佚名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所有司法机关都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来改进工作”。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司法民主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证人民直接参与和监督司法的重要制度。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是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的“十种方式”之一。近日,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召开听证会,对不起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人民监督员应邀参加本次听证会。

  

  

  听证会上,案件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进行了说明,阐述了拟不起诉的理由和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监督员就本次听证会发表了意见建议:检察机关采取公开听证模式办理案件,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进行,将办案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切实做到了以公开促公正、用听证赢公信,践行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彰显了司法温度,增强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透明度,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

  参加活动的人民监督员纷纷表示,召开公开听证会不仅让检察机关的司法办案更加透明、公开,同时也让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同,希望大同市云冈区人民检察院进一步推动案件公开听证,更加自觉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真正实现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

  人民监督员来自人民群众,是独立于检察机关的“第三方”角色,由人民监督员代表人民群众对检察办案活动进行监督,以制度化的形式深度参与到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各个关键环节,既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广纳民意、广聚民智,也有效实现了对检察权的外部监督制约,进一步促进检察办案规范化,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来源: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原文链接:http://sft.shanxi.gov.cn/zwyw_20182/gzyj/202405/t20240517_95626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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