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吴炜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4-07-11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作者:佚名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委原书记吴炜(正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北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北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炜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横县县委副书记、县长、县委书记,南宁市委常委、副市长,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在担任柳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市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407/t20240710_66001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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