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法善执 妙手联合破坚冰 助企纾困显成效
刚察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执”理念,深入落实助力企业发展的善意文明执行机制,充分运用执行联动作用。近日,与刚察县公安局联动执行,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自2019年5月起,袁某与某餐饮店达成粮油、蔬菜采购供应合同。双方几经交易后,该餐饮店因资金周转为由多次拖欠袁某货款。直至2023年8月,袁某多次催要货款,但该餐饮店一直未予偿还,袁某遂将该餐饮店起诉至法院请求偿还货款。经开庭审理,判决该餐饮店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货款,但该餐饮店未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袁某于2023年12月18日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通过财产查控、组织调解等方式促使该餐饮店经营者韩某履行部分案款,并就剩余案款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该案以终结方式结案。
由于该餐饮店入不敷出濒临倒闭,自年初便没有如约分期履行约定货款。袁某作为菜铺经营者也是周转困难资金短缺,遂再次申请强制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走访该餐饮店,调查核实经营状况确属困难,韩某个人无力履行偿还,且消极对抗执行情绪渐显。
为了打开解决案件的突破口,刚察县人民法院借力刚察县公安力量进行调解,执行法官、公安民警对韩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厌其烦地进行法律释明和心理疏导,对拒不履行、逃避履行的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进行告知,组织双方协商还款计划。初时,韩某不以为意,情绪激动,且以餐厅经营困难为由试图再次拖延履行期限。见此,执行法官与公安民警商议拟对其实施拘留措施,韩某见状,慑于法律威力,一改拒不配合的态度,当即表示可以联系家属筹集案款,该案得以履行完毕。
至此,袁某与某餐饮店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落下了帷幕,案件成功执结,袁某经济损失得以挽回的同时,该餐饮店经营压力也得以缓解。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刚察县人民法院将始终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积极能动履职,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发挥联动作用,通过执行和解、“活封”等放水养鱼式执行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及时脱困,助力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彰显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司法担当。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607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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