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人,真“刑”!

时间:2024-08-15 来源: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作者:佚名

  

  

  战争年代,他们抛头颅洒热血

  和平年代,他们戍守边疆保家卫国

  他们用血肉凡躯为我们

  筑起了和平的钢铁长城

  然而,有一些人

  却偏偏利用人民群众对人民解放军的崇敬之情

  招摇撞骗 谋取私利

  小静(化名)经常在其微博上表达对人民解放军的崇敬之情,这让心怀不轨的徐某有了可乘之机,他通过网络购置了一些军靴、中尉军衔、领章、臂章、陆军春秋常服等,冒充青海省某军区警卫连排长,通过微博互动与小静相识并相恋。期间,徐某以请单位领导吃饭、自己生病住院、没生活费、出任务为由,先后从小静手中骗取金额共计50万元,其中,出于对解放军的信任,小静父母也多次打款给徐某。为了让小静更加安心,徐某使用新注册的微信添加小静并以自己母亲的口吻同小静聊天。因数额较大,小静多次催其还款,担心自己冒充军人的身份被发现,徐某将购置的军装、军衔等扔进小区回收箱,前往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此案中,徐某通过虚构军人身份获得他人好感青睐,并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了军队信誉和军人形象,同时,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冒军人身份招摇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上,城东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责令被告人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军人的光辉形象是靠他们不怕辛苦不畏艰险的战斗意志和关键时刻不怕牺牲的战斗精神铸就的,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诋毁。城东法院将始终立足审判职能,严厉打击相关不法行为,坚决发现一起判处一起,时刻维护军人形象,保障军人合法权益。同时,温馨提示大家,根据相关保密规定,人民解放军严禁以军人身份在互联网上开设博客、聊天交友、应聘求职,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擦亮双眼,谨防诈骗!

  

  

  


原文链接:http://qhgy.qhfy.gov.cn/article/detail/2024/08/id/806078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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